總統收禮能帶回家?價值3000元就屬國家 破萬禮品塞在國史館典藏
▲總統賴清德在接見外賓時,所收到的禮物只要價值超過3000元,就不屬於其個人,而是會被列爲「文物」,需典藏在國史館。(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總統、副總統出訪友邦、下鄉訪視,常會收到國內外政要送的禮品,但根據規定,這些禮品只要價值超過3000元,就不屬於總統或副總統個人,而是屬於國家,會列爲「文物」,必須移交國史館典藏。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弊案,日前被爆料他貼身的帳房「橘子」許芷瑜的行事曆遭到破解,記載了2次以上,陪同柯文哲拜會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而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顏若芳30日爆料,在柯文哲2329筆收禮紀錄中,有一筆是沈慶京於2018年送的「紀念字畫」,根據規定,原則上需要退還,但柯文哲卻帶走了。
事實上,依照相關規定,官員收受禮品都有相關規範,禮品超過一定的價值,就不屬於官員個人,而是屬於國家所有。舉例而言,總統、副總統不論是出訪、下鄉或接待賓客,所收到的禮品,依《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規定,價值超過新臺幣3000元的禮品就列爲「文物」,必須移交國史館典藏。
根據2018年國史館的統計,總統、副總統的禮品約1萬4000多件,在前總統馬英九任內有6000多件、前總統陳水扁任內則有近4000件。
至於這些禮品文物也五花八門,包括先總統蔣介石、夫人蔣宋美齡的轎子,或是友邦史瓦濟蘭(後更名爲史瓦帝尼)的國王恩史瓦帝三世(H. M. King Mswati III),曾送給馬英九一個花豹的標本。
中國大陸贈送的禮品也在內,包括2008年時,馬英九在臺北賓館接見海協會長陳雲林,所收到中國知名畫家韓美林畫的「駿馬圖」;另外是2015年首場「馬習會」,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贈送「錦繡中華」畫軸。
不過,因爲文物實在太多,位於總統府附近、長沙街上的國史館倉庫,僅有小小50坪,根本塞不下,所以許多禮品是放在新店的倉庫。
▼總統賴清德在接見外賓時,所收到的禮物只要價值超過3000元,就不屬於其個人,而是會被列爲「文物」,需典藏在國史館。(圖/總統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