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倒被性侵!事後變情侶 酒促女:是男友做的就不告了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年輕正妹小美(化名)日前醉倒葉姓男友住處,她醒來後發現下體疼痛,懷疑是一同喝酒、剛認識的林男趁人之危,爲找出兇手,告兩人乘機性交罪。臺北地檢署認爲罪證不足,9日對兩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小美在牀上醒來後,想起酒醉時,有人躡手躡腳爬上牀,懷疑是林男性侵,但林男否認。(圖/資料畫面)

警方調查,今年2月7日凌晨,擔任酒促小姐的小美下班後,和葉男、林男一起到飛行中隊喝酒,因爲喝不夠,3人又到葉男家拼酒,最後因不勝酒力全醉倒牀上

當時小美在葉男屋內地板發現一團衛生紙,但未驗出精液。林男否認性侵,強調當時小美和葉男醉倒,他先行離開;葉男則坦承情不自禁,纔會和小美炒飯,且當時林男已返家。

據瞭解,小美和葉男事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她說,如果真的是他做的,那她就不告了。檢方認爲性侵罪證不足,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