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麻精藥物等成癮性物質犯罪網上和網下交織更爲緊密 將進一步加強源頭防治

中國日報北京6月25日電 針對當前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犯罪案件呈上升態勢,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長歐陽南平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實踐中,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品種較多,目前出現列管麻精藥品、非列管麻精藥物及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笑氣"三類並存的局面。同時,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犯罪網上和網下交織更爲緊密,"互聯網+物流寄遞+電子支付"等非接觸式手段成爲此類犯罪常態,"人、錢、毒"分離的特徵更加明顯。此類犯罪還產生諸多此生犯罪,如吸食依託咪酯導致交通肇事、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利用麻精藥品的鎮靜、麻醉等功能實施強姦、搶劫等犯罪的案件亦不鮮見。

歐陽南平表示, 當前相關涉案物質來源多樣,既有境外走私入境的,也有境內醫療機構流出的,還有個人加工製作的。此外,件分佈地域化特徵明顯。從統計數據看,2020年以來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犯罪案件數量排名靠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華南、華東等經濟發達省份。

對於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濫用治理,要堅持懲防並舉、綜合施治。歐陽南平強調,"防"比"打"更重要,"源頭治理"比"末端懲處"更管用。人民法院一方面堅決依法嚴懲此類犯罪,突出打擊重點,聚焦打擊鋒芒;另一方面,堅持能動司法,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充分發揮司法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通過制發司法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堵漏建制,築牢防止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流失脫管的制度堤壩;也開展禁毒法治宣傳,揭示成癮性物質濫用危害,讓廣大羣衆特別是青少年正確認知成癮性物質的毒品屬性,從思想意識上遠離毒品、拒絕濫用。

此外,藉助網絡實施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犯罪案件高發多發,犯罪分子勾連交易、發佈售賣信息、傳播犯罪方法、支付收取毒資,網絡已成爲此類犯罪新的平臺和渠道。特別是隨着物流寄遞業的快速發展,犯罪分子大量藉助國際寄遞、國內物流快遞甚至同城跑腿等方式走私、販運毒品。此類犯罪"人、錢、毒"相分離,隱蔽性強,打擊難度大,對司法機關偵破案件、收集證據及審查認定證據提出了新要求。

歐陽南平表示,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懲治網絡涉毒犯罪,積極應對犯罪手段網絡化帶來的挑戰,絕不允許網絡空間成爲涉毒"法外之地"; 會同公安、檢察機關針對網絡涉毒犯罪的證據,特別是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加以規範,並對網絡涉毒犯罪的管轄問題進一步加以明確。

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針對在審判過程中發現的個別網絡平臺監管不嚴、郵政寄遞企業執行"三項制度"不力等問題,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助推有關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提升治理效能。對於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向相關職能部門移交有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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