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後果特別嚴重的暴力犯罪未成年犯 該起訴要起訴

財聯社12月5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關於全面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工作的意見》的制發背景、主要內容,以及檢察機關全面深化改革的亮點舉措,並回答記者提問。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普通犯罪檢察廳廳長侯亞輝介紹,寬嚴相濟是我國基本刑事政策,對於彰顯法律的懲治、預防、教育、引導功能,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特殊重要意義。檢察機關全面準確把握寬與嚴的辯證關係,堅持輕微犯罪不是一律從寬,有從重處罰情節、主觀惡性大的,也依法從嚴;嚴重犯罪原則上應當“嚴”的同時,對具有自首、立功等從寬情節的,也依法從寬。比如對涉罪未成年人一般應當依法從寬,但對極個別主觀惡性大、再犯可能性大的未成年犯以及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的暴力犯罪未成年犯,依法該覈准追訴的要覈准,該起訴的就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