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3000萬元,河南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發佈
【大河財立方消息】1月27日,河南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日前印發《河南省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資金使用範圍和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支持範圍:
1. 工業轉型升級類項目。主要支持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
2. 產業技術創新類項目。主要支持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建設及創新產品培育等製造業領域的重點項目。
3. 數字化轉型類項目。主要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智能應用場景建設、製造業數字化服務商等。
4. 示範引領類項目。主要支持國家級標杆、製造業轉型升級示範縣 (市/區)激勵等。
5. 中小企業類項目。主要支持專精特新 “小巨人”企業發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中小微企業應急週轉資金池激勵等。
6. 省委、省政府確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要事項。
專項資金支持方式
(一)工業轉型升級類
1.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對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重大技術改造示範項目,按照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實施製造業設備更新貸款貼息。對通過銀行貸款進行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的製造業企業,年度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 (含配套軟件)支出不低於500萬元的,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其中,對未獲得中央財政貼息的,省財政按照1.5個百分點給予貼息;對獲得中央財政貼息的,在此基礎上省財政按照1個百分點給予貼息;單個項目年度省級貼息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省級貼息不超過1000萬元。
3.實施製造業設備更新融資租賃補貼。對製造業企業採用直接融資租賃設備方式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給予支持,按照設備融資租賃合同額的2%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200萬元。
(二)產業技術創新類
1.推動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以 “揭榜掛帥”等方式支持有能力的單位開展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符合條件的攻關項目按照審定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支持,首次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後撥付剩餘資金,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對企業牽頭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部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的,可參照執行本政策。
2.支持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對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以支持項目建設方式,按照技術引進及購置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鼓勵製造業創新中心開展產業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對創新中心符合條件的孵化企業,以支持項目建設方式,按照其購置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晉升爲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的,除繼續享受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支持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萬元。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分中心可享受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相應政策。
3.支持工業設計研究院建設。對省級以上工業設計研究院,以支持項目建設方式,按照技術引進及購置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等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4.培育發展創新產品
(1)對國家首臺 (套)重大技術裝備,按照銷售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省首臺 (套)重大技術裝備,按照銷售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對國家首批次材料產品,按照銷售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省首批次新材料產品,按照銷售額的5%給予獎勵,單項產品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省首版次軟件產品,按照銷售額的20%給予獎勵,單項產品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4)對省首套件核心電子元器件產品,按照銷售額的10%給予獎勵,單個元器件產品獎勵不超過100萬元、成套模組產品獎勵不超過3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5)對開展多項目晶圓 (MPW)或工程產品首輪流片 (全掩膜)的企業,按照產品流片費用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6)對通過國家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企業,單個品種給予1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數字化轉型類
1.支持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支持特色型、區域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平臺建設單位按照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建設,對新建節點建設單位按照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支持智能應用場景建設。支持製造業企業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智能應用場景,給予優秀智能應用場景建設單位不超過50萬元獎勵。
3.支持製造業數字化服務商發展。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數字化服務商,按照其圍繞企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的技術服務收入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示範引領類
1.培育國家級標杆企業 (基地/園區/集羣等)。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稱號企業 (項目、平臺等),以支 持 項 目 建 設 方 式,按 照 不 超 過 設 備、軟 件 實 際 投 資 額 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級示範城市 (基地/園區/集羣),分檔給予200-500萬元獎勵。
2.突出示範縣 (市/區)帶動。組織開展製造業轉型升級示範縣 (市/區)創建工作,對入選的縣 (市/區)按照每個不超過1000萬元下達獎補資金,試點實施期第一年撥付50%獎補資金,實施期滿考覈評價通過後撥付其餘50%獎補資金。獎補資金由入選縣 (市/區)以支持項目建設方式專項用於支持企業實施的“智改數轉網聯”新技改、綠色化改造、產業鏈供應鏈數字化協同改造等。
(五)中小企業類
1. 對國家專精特新 “小巨人”企業,在有效期內,以支持項目建設方式,按照不超過設備、軟件實際投資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 對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按照省業務主管部門確定的業務考覈標準進行考覈,根據考覈結果給予獎勵。其中,一等獎各獎勵50萬元;二等獎各獎勵30萬元;三等獎各獎勵10萬元。
3. 對市、縣 (市/區)建立的中小微企業應急週轉資金池進行獎勵,按有關政策執行。
(六)
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酒類、菸草、產業研究院等重點事項,以及頭雁企業等支持事項,按有關政策執行。
附全文:
河南省省級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責編:史健 | 審覈: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