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南丨美國免疫實踐諮詢委員會發布2025年成人疫苗接種計劃

2025年1月16日,美國CDC免疫實踐和諮詢委員會(ACIP)同步發佈兒童和≥19歲成人免疫接種計劃,該接種計劃源於2024年10月ACIP會議通過的內容。

與往年相同,2025 年成人免疫接種計劃由ACIP推薦並得到CDC、美國醫師學會、內科醫師學會、家庭醫師學會、婦產科醫師學會、藥劑師協會等的批准。

本文僅列舉9款需求度相對較高、在美上市的成人疫苗,如需2025年兒童疫苗接種計劃請登錄官網自行獲取。具體如下:

01

關於接種間隔的說明

4周=28天,≥4個月,按日曆月決定。

在最低年齡或間隔前≤4天接種的疫苗劑量被視爲有效。

比最低年齡或最短間隔早≥5天接種的任何疫苗劑量不應被視爲有效,應重複接種。

重複劑量應在無效劑量後按建議的最小間隔間隔。

如果疫苗接種史不完整或未知,請接種推薦的疫苗。

如果兩劑之間的間隔時間延長,請勿重新開始或增加疫苗系列的劑量。

02

流感疫苗/IIV3

推薦的流感疫苗已從四價更改爲三價,以與FDA批准的2024-25年流感季節疫苗產品保持一致。

傳統滅活流感疫苗:即三價流感滅活疫苗(IIV3或ccIIV3,雞胚或細胞生產),≥19歲成年人每年接種1劑,但≥65歲人羣建議首選改進工藝的流感疫苗。

改進工藝流感疫苗:即佐劑三價流感疫苗(aIIV3)、高劑量流感疫苗(HD-IIV3)和重組流感疫苗(RIV3)。實體器官移植者每年接種1劑,HD-IIV3和aIIV3是接受免疫抑制藥物的19-64歲實體器官移植受者可接受的選擇,但不優先於其他適齡健康人羣接種IIV3或 RIV3。

鼻噴減毒流感疫苗:即LAIV3,建議19-49歲成年人每年接種1劑,但爲了防止嚴重免疫抑制的患者罹患流感,接觸這些人羣的醫療、護理人員不應接種。

03

肺炎球菌疫苗/PCV&PPSV

PCV:肺炎球菌多糖結合疫苗;PPSV: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常規接種

≥50歲:以前未接種過PCV13、PCV15、PCV20或PCV21或既往疫苗接種史未知,建議接種1劑PCV15或PCV20或PCV21。

如果使用PCV15,請在PCV15給藥後至少1年接種1劑PPSV23(對於免疫功能低下*、人工耳蝸或腦脊液滲漏的成年人,可以使用至少8周的間隔)。

如果既往使用的是PCV7,也同樣建議接種1劑。

以前只接種過PCV13:在最後一劑PCV13後,至少間隔1年建議再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以前只接種過PPSV23:在最後一劑PPSV23後至少間隔1年建議再接種1劑PCV15或1 劑PCV20或1劑PCV21。

反過來,如果此前接種了PCV15,則不建議再額外接種PPSV23。

以前曾接種過PCV13和PPSV23,但在≥65歲時未接種 PPSV23:在最後一次肺炎球菌疫苗劑量後至少5年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既往接種過PCV13和PPSV23,並且PPSV23是在≥65歲接種的:是否決定在最後一劑肺炎球菌疫苗後至少5年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需要根據共同的臨牀決策。

特殊情況

年齡在19-49歲之間,患有某些基礎疾病或其他風險因素**,並且:

以前未接種過PCV13、PCV15、PCV20或PCV21或既往疫苗接種史未知:1劑PCV15或1劑PCV20或1劑PCV21。

如果使用PCV15,請在PCV15給藥後至少1年接種1劑PPSV23(對於免疫功能低下*、人工耳蝸或腦脊液滲漏的成年人,可以使用至少8周的的間隔)

以前只接種了PCV7:遵循上述建議。

以前只接種過PCV13:在最後一次PCV13劑量後至少1年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以前只接種過PPSV23:劑量PCV15或1劑PCV20或PCV20或PCV21,在最後一次PPSV23劑量後至少1年。如果使用PCV15,則不建議額外接種PPSV23劑量。

以前接種過PCV13和1劑PPSV23:在最後一劑肺炎球菌疫苗後至少5年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已接種PCV20或PCV21的19歲及以上成人:不建議額外接種肺炎球菌疫苗劑量。

妊娠:由於數據有限,不推薦使用PCV或PPSV23。

有關懷孕期間肺炎球菌疫苗接種的PPSV23不可用:年滿19歲且已接種PCV15但尚未完成PPSV23系列接種的成年人,如果無法再獲得PPSV23,則可以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來完成該系列接種。

*免疫功能低下的情況:慢性腎功能衰竭、腎病綜合徵、免疫缺陷、醫源性免疫抑制、全身性惡性腫瘤、HIV 感染、霍奇金病、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實體器官移植、先天性或獲得性無脾、鐮狀細胞病或其他血紅蛋白病。

**基礎疾病或其他危險因素包括酗酒、慢性心臟/肝臟/肺病、慢性腎功能衰竭、吸菸、人工耳蝸、先天性或獲得性無脾、腦脊液漏、糖尿病、全身性惡性腫瘤、HIV 感染、霍奇金病、免疫缺陷、醫源性免疫抑制、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腎病綜合徵、實體器官移植或鐮狀細胞病或其他血紅蛋白病。

04

人乳頭瘤病毒疫苗/HPV

常規接種

≤26 歲的女性或女性:根據初次接種疫苗時的年齡或健康狀態完成2劑或3劑接種。

初次接種疫苗時年齡爲9-14歲:只接種了1劑,或2劑間隔不到5個月,則需重複接種。

初次接種疫苗時年齡爲9-14 歲:至少間隔 5 個月接受 2 劑,完成2劑程序後無需額外劑量。

初次接種疫苗時年滿15 歲:0、1-2 個月、6 個月時接種3劑(最小間隔:1-2劑最少4周;2-3劑最少12周;1-3劑最少5個月。如果接種過早,則需重複接種)

當使用推薦的接種間隔完成任何價次的任何HPV疫苗系列時,不建議增加額外的劑量。

共享決策

27-45 歲的成年人:根據共同的臨牀決策,完成2劑系列(如果在9-14歲開始時)或3劑系列(如果在≥15歲開始時)

特殊情況

上述建議的常規和補種免疫接種或共同臨牀決策的年齡範圍也適用於特殊情況。

免疫功能低下的情況,包括HIV感染:完整的3劑系列,即使對於在9-14歲開始接種疫苗的人也是如此。

懷孕:接種疫苗前不需要進行妊娠試驗。不建議在懷孕後之前接種HPV疫苗。如果在懷孕期間無意中接種疫苗,則無需干預。

05

帶狀皰疹疫苗/VZV

常規接種

≥50歲:無論既往帶狀皰疹疫苗史或帶狀皰疹疫苗活疫苗(ZVL、Zostavax)疫苗接種史,建議間隔2-6個月接種2劑重組帶狀皰疹疫苗(RZV、Shingrix),最短間隔4周。

如果接種過早,需要保證最短間隔後再次接種1劑。

帶狀皰疹疫苗接種不需要既往水痘的血清學證據。但是如果有明確的水痘易感的血清學證據,疫苗服務提供者應首先遵循ACIP指南進行水痘疫苗接種。

RZV不適用於預防水痘,並且也關於水痘或水痘疫苗接種史的人中使用RZV的數據有限。

特殊情況

免疫功能低下的情況(包括HIV感染者,無論CD4計數如何),建議接種2劑重組帶狀皰疹疫苗(RZV、Shingrix),間隔 2-6個月(最短間隔4周,如果接種過早,需要再次接種1劑)。

目前不推薦孕期接種RZV,需要妊娠結束後接種。

06

乙型肝炎疫苗/HepB

常規接種

19至59歲:完成2劑、3劑或4劑程序,不同接種程序,對應的疫苗品類不同。

年齡≥60歲且沒有已知的HBV感染危險因素的人可(may)全程接種HBV疫苗。

年齡在≥60歲且有已知HBV感染危險因素的人應當(should)接種HBV疫苗。

任何≥60歲的成年人如果要求接種乙肝疫苗,都應當(should)接種乙肝疫苗系列。

HBV感染的風險因素包括:

慢性肝病,包括丙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丙氨酸轉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轉氨酶(AST)患者、HIV感染性暴露風險,例如HBSAg陽性的性伴侶、非一夫一妻制關係的性活躍者、尋求性傳播感染評估或治療的人、男男性行爲者、當前或近期使用注射毒品、經皮或粘膜接觸血液的風險,例如HBSAg陽性者的家庭接觸者、發育障礙者設施的居民和工作人員、有合理預期接觸血液或血液污染體液風險的醫療保健和公共安全人員、維持透析(包括中心或家庭血液透析和脂腹膜透析)的人,透析前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監禁、在乙型肝炎重度或中度流行國家/地區旅行。

特殊人羣:

透析患者:如果使用透析配方1ml=40mcg,建議完成3劑程序的乙肝疫苗。如果使用透析配方爲2ml而非1ml者,建議完成4劑程序的乙肝疫苗。

≤20歲的免疫功能低下患者:透析患者除了可以選擇以上程序,也可選擇2劑或3劑程序的其他乙肝疫苗。

*≥60歲患有糖尿病:基於共同的臨牀決策,完成如上所述的2劑、3劑或4劑程序。

07

甲型肝炎疫苗/HepA

常規接種

任何未完全接種疫苗並要求接種疫苗的人(不需要確定風險因素):完成2劑HepA疫苗接種,不同標籤的甲肝疫苗接種間隔不同。

特殊情況

任何沒有全劑量接種疫苗且有HAV感染風險或HAV感染重症的人:如上所述,全程完成2劑HepA接種,或3劑甲肝-乙肝聯合疫苗。

風險因素包括:

慢性肝病,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丙氨酸轉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轉氨酶(AST)水平大於正常上限兩倍的人。

HIV感染、男男性行爲者、注射或非注射吸毒、無家可歸者

在研究實驗室中接觸HAV,或接觸感染HAV的非人靈長類動物

在甲型肝炎重度或中度流行國家/地區旅行:可以使用甲乙肝聯合疫苗的0、7 和21-30天以3劑的加速時間表接種,然後在12個月時進行加強劑量。

從甲型肝炎重度或中度流行國家/地區抵達後的前60天內與國際收養者(例如,家庭或常規保姆)密切個人接觸:計劃收養後立即接種第1劑,最好在被收養人到達前至少2周。

懷孕期間有感染風險或懷孕期間感染的嚴重後果

暴露環境,包括爲使用注射或非注射藥物的人提供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或爲發育障礙者提供的集體住宅和非住宿日託機構(不需要個體風險因素篩查)

08

水痘疫苗/VRV

一般人羣

如果沒有水痘免疫史或對水痘免疫力的證據,建議間隔4-8周接種2劑水痘疫苗。如果之前接種過1劑,則應至少間隔4周再接種1劑。

對水痘存在免疫力的證據爲:1980年以前在美國出生(除孕婦和醫護人員),有間隔4-8周的2劑水痘疫苗接種史證明文件,醫療機構確診的患有過水痘或帶狀皰疹病史者,以及免疫或疾病的實驗室證據。

特殊人羣

無水痘免疫力證據的孕婦:妊娠期間禁止接種。分娩後至出院前,按一般人羣的常規程序接種1劑或2劑。

無水痘免疫力證據的醫務人員:按一般人羣的常規程序接種1劑或2劑。

HIV感染:CD4 百分比≥15%和CD4計數≥200個細胞/mm3無免疫力證據:可以考慮接種疫苗(2劑,間隔3個月)。CD4百分比<15%或CD4 計數<200個細胞/mm3的HIV感染者禁止接種。

09

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RSV

孕期女性

在美國大陸的大部分地區,從9月到次年1月,懷孕32周0天至36周零6天的19-49歲孕婦,應接種1劑輝瑞的Abrysvo。

無論既往是否感染RSV,都應接種RSV疫苗,其他孕齡和非流行季懷孕者不建議接種。

已經接種過Abrysvo但後續懷孕者,暫無數據支持接種額外劑次。

呼吸道合胞病毒單抗:使用nirsevimab(RSV 單克隆抗體)進行嬰兒免疫接種,以預防嬰兒嚴重的呼吸道合胞病毒病。

既往懷孕期間接種 RSV 疫苗的孕婦所生的嬰兒,應接種nirsevimab。

年齡≥75歲者

若既往未接種過RSV疫苗,則建議接種1劑。不建議接種額外劑量,包括既往接種過RSV疫苗者。

特殊情況

年齡60-74歲:未接種疫苗且患嚴重RSV疾病的風險增加**:1劑(Arexvy或Abrysvo或mResvia),不建議額外接種。

以前接種過疫苗:不建議額外劑量。沒有數據可以告訴我們是否需要要額外的劑量。

**人們可以自我證明存在風險因素。以下醫療狀況和其他狀況會增加患嚴重 RSV 疾病的風險:慢性心血管疾病,例如心力衰竭、冠狀動脈疾病、先天性心臟病病。不包括孤立性高血壓。慢性肺病或呼吸系統疾病,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氣腫、哮喘尚質性肺病、囊性纖維化。終末期腎病或依賴血液透析或其他腎臟替代療法。糖尿病併發慢性腎病、神經病變、視網膜病變或其他終末器官損傷需要胰島素或鈉-葡萄糖協同轉運蛋白2(SGLT2)抑制劑治療的糖尿病。導致氣道清除受損或呼吸肌無力的神經或神經肌肉疾病,例如,中風後吞嚥困難、肌萎縮側索硬化症、肌肉萎縮症。排除無氣道清除功能受損的卒中中病史。慢性肝病,例如肝硬化慢性血液病,例如鐮狀細胞病、地中海貧血。嚴重肥胖(體重指數≥40kg/m2)。中度或重度免疫功能低下。住在療養院。醫療保健提供者確定會增加因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而患重病風險的其他慢性疾病或風險因素,例如虛弱、擔心存在未確診的慢性疾病、居住在難以升級及醫療護理的偏遠或農村社區。

10

麻腮風疫苗/MMR

常規接種

無麻腮風免疫力證據的19-64歲人羣,建議接種1劑或2劑,具體取決於適應症。

免疫力證據:1957 年之前出生(醫護人員除外,見下文)、接受MMR 疫苗的文件、免疫力或疾病的實驗室證據(未經實驗室確認的疾病診斷不是免疫力的證據)。

特殊人羣:

沒有禁忌症、無風疹疫苗免疫史的非孕期育齡期女性,建議接種1劑。孕期禁止接種,分娩後、出院前可接種1劑。

CD4百分比≥15% 且CD4計數≥200個細胞/mm3的HIV感染至少6個月,且無對麻疹、腮腺炎或風疹免疫的證據:至少間隔4周完成2劑系列接種。CD4百分比<15%或CD4計數<200個細胞/mm3的HIV感染禁止接種MMR。

高等教育機構的學生、國際旅行者以及免疫功能低下者的家庭或密切個人接觸者,若沒有證據表明他們對麻疹、腮腺炎或風疹有免疫力:若此前未接種過MMR,則至少間隔4周完成 2劑程序。如果之前接受過1劑MMR,則間隔至少1劑。

來源:苗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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