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路邊喝酒挨罰?父護子貼文討拍 警曝真相狂打臉

範男拒絕酒測,蹲坐路邊喝酒。(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男子不聽勸,仍坐在路邊喝酒。(民衆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有家長在網路發文,指稱其子只是坐在路邊,沒有妨礙行人或汽車通行,就被警方開單取締,並附上紅單照片,引發熱議。對此,警方澄清,指被開單的範姓男子,涉嫌酒駕拒絕配合酒測,被扣車後仍坐在路邊喝酒,勸導不聽,因此才依交通法規予以告發。

該名家長在臉書社團「苗栗大小事」發文表示,「大家要注意了喔! 在苗栗國有這一條罰款喔!我兒子只不過坐在路邊 也沒有妨礙行人通行! 也沒有妨礙汽車通行! 也沒有對任何人咆嘯!!! 就把他開罰單開下去!!」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有網友留言「我看了什麼?」、「苗栗國」、「這警察,想積效,想瘋了」等語,但也有附近居民表示,「你應該感謝警察保護你兒子整個晩上沒被車子撞死,你兒子喝醉酒吵了整個晚上吵到附近居民都沒都沒有辦法睡覺,還隨地小便,警察還很有耐心勸導,警察還陪你兒子到天亮纔開單。警察辛苦了苗栗警察加油。」

對此事件,轄區苗栗警分局說明,北苗派出所員警9月20日凌晨1點40分,巡邏發現有輛汽車,從由苗栗市英才路左轉自治路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旋即上前攔查,發現駕駛23歲範姓駕駛散發濃厚酒氣,經以酒精感知器檢測有酒精反應。

警方表示,員警當場依規欲對範男實施酒精呼氣測試,但範男堅持不願實施酒測,員警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製單舉發,及依第35條第9項規定扣車並移置保管車輛。

警方說,範男過程中非但不願配合,且多有非理性行爲,並有蹲坐路旁飲酒之舉,員警見範男蹲坐路口轉角處飲酒,因時值深夜視線不佳,恐影響用路人安全,經勸導不聽,始再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製單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