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健保新制上路!藥師報你知:「重複領藥」可能需自費
▲108年新制將上路,民衆若無正當原因重複領藥,可能就需要自己負擔藥品費用。
各位民衆注意囉!爲了避免重複用藥造成不良反應及拯救健保資源,自108年1月起,健保署推動新規定,民衆如沒有正當原因重複領藥,可能需要自己負擔藥品費用。
根據衛福部102年統計,每人平均一年就診次數高達16.3次,平均每張處方箋就有4.2種藥,許多人動輒服用5、6種藥物,更遑論跨科別、跨醫院的病人。理論上來說,同時使用超過5種以上的藥品,要特別注意潛在用藥不當的問題。
據統計,全臺灣一年平均近5億顆、約193公噸的藥物被丟棄,回收3.5萬沒使用過的藥品;多重用藥不僅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亦是老年病患發病率與死亡率的重要危險因子。
重複用藥可能會導致用藥過量的潛在風險。以常見的安眠鎮靜劑爲例,若過量使用則可能造成頭暈、跌倒等副作用發生率上升。若長期使用,則可能產生耐藥性的問題,使得藥效打折扣。
另外常見的降膽固醇藥物,若使用過量或與紅曲並用則可能會使發生橫紋肌溶解的風險提高;降血糖的用藥更是需要注意,一旦過量,會造成低血糖,危害生命安全。因此在使用藥物上務必要多注意,避免重複領藥累積過多藥物,造成不良反應。
▲「重複用藥」可能會導致用藥過量的潛在風險,造成不良反應。(圖/記者嚴雲岑攝)
醫療人員與民衆共同努力
民衆就醫時也可主動提醒醫院提供用「藥紀錄卡」,或將藥袋保留;並於下次就醫時主動出示,如此一來,既可保護自己免於重複用藥,也不會誤用會產生交互作用的藥品。
健保署也於107年起提供「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跨院重複開立醫囑主動提示功能(API)」,即時回饋病人餘藥資訊,節省醫師瀏覽大量資訊之時間與精力,在開立藥品及檢驗檢查時可避免重複處方與檢查所帶來的風險,提升病人用藥安全與醫療效率。
當然,民衆也可以主動與醫師、藥師等專業醫療人員討論,如此一來更能提升就醫安全及品質。另外也可透過健保署建置之健康存摺,查詢自身就醫及用藥歷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有疑惑可洽詢醫師或藥師作諮詢,以避免重複用藥或藥物不良反應。讓我們共同守護醫療環境,用藥也能更安心!
簡多礽,臺北長庚醫院藥師,臺北市藥師公會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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