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套房辦1個房產證 深圳華強孫公司濟南華強惹官司

(原標題:買十套房只能辦一個房產證 深圳華強孫公司濟南華強惹官司賬戶遭封)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李繼遠 濟南報道

曾經斥資20億成功建設濟南華強廣場的濟南華強廣場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濟南華強”)如今正在陷入一場訴訟當中。

一位斥資千萬元購買了濟南華強廣場十套商品房的客戶在被告知僅能辦理一個房產證後,一怒之下將濟南華強告上了法庭。而作爲訴訟保全的措施,濟南華強多個銀行賬戶被法院查封。

據瞭解,濟南華強是上市公司深圳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深圳華強”)旗下全資子公司。而濟南又是深圳華強環渤海戰略佈局的第一站,如今這個重要的戰略節點遭遇賬戶查封的問題,是否會影響其拿地建設?其市場拓展的步伐是否會受到阻礙?

“去年聽說他們想要在華山片區拿地,後來沒有進一步的消息。”一位地產界業內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而濟南華強一位馮姓負責人則拒絕了本報記者的採訪要求。

買十套房只能辦一個證

近日,《華夏時報》記者聯繫到了這場官司的主角陳女士。陳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在2016年9月27日與濟南華強簽署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濟南華強廣場A座31層的10套商品房。

她告訴記者,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每個合同後面都附有房屋平面圖,平面圖顯示31層被分割爲十個房間,並且在每個平面圖上都蓋有濟南華強的印章。就在同一天,雙方辦理了十套房屋的網籤備案手續,並進行了網籤登記。

《華夏時報》記者獲得的蓋有濟南市房屋檔案館公章的房屋權屬狀況信息顯示,陳女士確實獲得了房屋編號爲濟南華強廣場1-3001至1-3010的十套房屋的網籤備案,這十套房屋面積在100平至300平之間。

“合同籤的是十套房,在銀行貸款也是十套房,一直也是按照十套房還的銀行貸款。”陳女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合同簽訂兩天後的2019年9月29日,她與濟南華強以及北京銀行濟南分行簽訂了十份個人一手房按揭借款、抵押及開發商保證合同,並分別約定了貸款金額及保證責任,“我一直按照十份貸款合同的約定,每月分別償還十套房屋的貸款。”陳女士說。

然而在2017年底,陳女士提出要辦理房產證時,被告知十套房子只能按照總面積辦理一張房產證。手持十份合同如今卻只能辦理一張房產證,陳女士一怒之下將濟南華強告上了法庭。

2019年11月份,這個案件在濟南市中院開庭審理,然而就在第三次開庭時濟南華強突然又拿出了另外一份簽訂於2016年7月8日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濟南華強認爲,這份簽訂於2016年7月8日的合同明確顯示所售濟南華強廣場31層爲一整套房屋,並未分割爲十套獨立房屋,也未體現十個單獨房號。

“2016年9月27日,雙方簽訂的十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僅是雙方爲了辦理按揭貸款需要,並非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在一份法院調查筆錄中,濟南華強代理律師認爲雙方實際履行的是2016年7月8日簽訂的合同。

對於莫名其妙出現的另外一份合同,陳女士則給出了不一樣的說法。

“2016年7月份確實簽過一份合同,但是他們告訴我是草簽合同。”陳女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份合同不僅沒有她本人的騎縫手印簽字和蓋章,而且也最終並未實際履行,應屬於無效合同。“這份合同他們也沒有給我,我感覺他們有明顯的欺詐嫌疑。”

在庭審記錄中,記者還了解到,陳女士所購房屋在2012年進行實際測繪時是一間房屋,而在此之前預測繪時爲10間房屋。

“預測繪時是按照十套預測繪的,所以(網籤)端口就留了十個。”濟南華強代理律師在一份法院調查筆裡表示。

“房屋預測是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進行,實測是在竣工驗收之後,按照有關規定,測繪結果發生變更後都要經房管部門審覈。”一位地產界業內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華強廣場實測結果在2012年,那麼爲何四年之後仍保留有十個網籤備案端口,“如果房管局還是十個端口,那麼問題可能出在住建局。”

“房管局明確告訴我可以辦理十套房子的產權證書,只要開發商提交相關材料就可以。”陳女士表示。在她看來,濟南華強之所以無法提交相關材料主要在於公司隱瞞了相關情況。

濟南華強賬戶遭查封

天眼查資料顯示,濟南華強廣場置業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於2009年12月10日,註冊資本2億元,法定代表人爲練斌。上市公司深圳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深圳華強”)通過深圳華強廣場控股有限公司全資持有濟南華強。

2009年10月19日,深圳華強集團以約6.57億元的高價拍得歷下區鐵道職業技術學院A地塊,濟南華強廣場的建設也正式從此開始。

濟南華強廣場位於山大路與解放路交匯處(原鐵道職業技術學院駐地),深圳華強有意將濟南華強廣場建設成環渤海規模最大的電子信息產業綜合體,總建築面積約23萬平米,涵括電子專業賣場、高端商務公寓、頂級寫字樓三大物業形態。

“濟南是深圳華強環渤海戰略佈局的第一站,但是卻連續有各種負面消息傳出。”濟南一位地產界業內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即便如此,濟南華強仍然被深圳華強所重視。“公司在深圳、濟南、石家莊的核心商業地段擁有多處自有物業,是公司的核心實物資產,商業價值較高。”深圳華強在2019年年報中如此表示。

針對陳女士的訴訟,深圳華強也在2019年年報進行了披露。“訴訟請求判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合同》,向原告返還首付 款、購房裝修費、裝修押金、已償銀行貸款本息以及各項損失等,並承擔全部訴訟費,以上訴訟事項金額合計約2796.99萬元。”深圳華強在年報中披露。

本報記者獲得的多份法院案件執行書顯示,陳女士已經查封凍結了濟南華強的多個銀行賬戶。“他們發工資現在都走個人賬戶。”陳女士表示。

這是否會對其拿地建設以及進一步的拓展構成障礙。“去年聽說他們想要在華山片區拿地,後來沒有進一步的消息。”上述地產業內人士表示。

“最近已經有了二審判決,具體情況去看判決。”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濟南華強一位馮姓負責人拒絕接受採訪。

記者查詢到的判決文書顯示,法院駁回了陳女士要求解除涉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要求,法院認爲陳女士與濟南華強之間在2016年9月份簽訂的合同無效,而2016年7月份簽訂的合同爲有效合同。

對於這個判決,陳女士並不認可,她表示還將就此案提出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