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掛牌 臺南市近2年違規酒駕最多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從今年11月30日起,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始可合法上路,圖爲監理站辦理審驗。本報資料照片

自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掛牌將上路。臺南市交通大隊今天統計,從2022年11月30日起至今年10底,臺南市取締微電車取締件數以爲酒後駕車1145件最多、其次是未戴安全帽777件、第三是不依規定停車405件,警方提醒用路人應切實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行車安全。

據瞭解,自2022年11月30日起,舊稱爲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政府正式納管,並規定應於今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纔可以騎乘。因應掛牌上路期限將屆,臺南市警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吳孟勳,前往古都廣播電臺宣導,讓聽衆瞭解相關規定。

交通警察大隊針對今年11月30日後未依規定領用牌照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規定,提醒家中有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民衆應儘速辦理領牌手續避免受罰。警方統計修法至今,臺南市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常見取締項目件數最多前5項,分別爲酒後駕車1145件、未戴安全帽777件、不依規定停車405件、不依號誌指示403件及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256件。

交通警察大隊長洪國哲表示,將持續利用社區樂齡據點、各級學校、工業區及公司行號等各項集會場合,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及相關規範宣導,以確保用路人符合法規上路及維護交通安全。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因應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上路期限將屆,臺南市警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吳孟勳,前往古都廣播電臺宣導,讓聽衆瞭解相關規定。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