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種淡水魚增列爲保育類 飼主年底前未登記最高罰5萬
尾鱗銳齒𫚥虎(周銘泰攝)
農業部24日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將鯉科的溪流細鯽、陳氏鰍𬶍、中間鰍𬶍,及𫚥虎科的砂棲瓢眼𫚥虎、尾鱗銳齒𫚥虎、明仁枝牙𫚥虎及韌𫚥虎屬8種等,共計14種淡水魚增列爲保育類野生動物,使我國保育類淡水魚數量從17種增加至31種。飼養民衆若未於12月31日前登記備查,將依法裁罰最高5萬元。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臺灣東側太平洋沿岸有許多河川與獨流水系,是𫚥虎魚重要棲地,卻因不當河川治理工程阻礙魚類洄游,及遭受採捕壓力等因素使得族羣量日漸稀少。也由於𫚥虎魚難以人工繁殖,致水族產業必須靠捕撈野生族羣以供應需求。
林業保育署表示,本次公告的保育類物種中以𫚥虎科11種最多,也是首次由2位民間淡水魚愛好者提案,從2021年起歷經3次專家會議審查,再由農業部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後列入。原提案建議將15種、韌𫚥虎屬共37種淡水魚列入保育,但專家評估符合提升保育等級並經公告者有14種,其中溪流細鯽爲臺灣特有種,目前侷限分佈南投某溪流部分河段,且成魚僅100至200尾,列爲「瀕臨絕種」野生動物。
此外,臺灣特有並分佈中部烏溪、濁水溪之陳氏鰍𬶍列爲「珍貴稀有」,而列爲「其他應予保育」者則包括中間鰍𬶍、砂棲瓢眼𫚥虎、尾鱗銳齒𫚥虎、明仁枝牙𫚥虎、臺灣原生的韌𫚥虎屬魚種6種,及2種韌𫚥虎國際物種。
林業保育署強調,如民衆已飼養、持有本次公告修正增列的14種保育類淡水魚,應自公告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期限內,向飼養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登記備查,才能繼續合法飼養,但不能於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非經許可也不得私自繁殖及買賣,否則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裁罰最高5萬元並沒入未登記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