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強擄女童猥褻遭羈押 桃園看守所特別安排同房舍友

▲桃園市龜山區1名女童日前遭18歲林姓男子當街擄人猥褻,今天凌晨遭法院裁定羈押。(圖/翻攝自臉書《桃園爆報2》)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本週日(27)日上午發生18歲林姓男子當街強擄女童猥褻案,引發大衆譁然,今(29)日凌晨遭桃園地院裁定羈押未禁見;矯正署桃園看守所指出,林姓收容人爲身障人士,所方特別安排同房舍友,以避免其他舍友異樣對待,至於是否有家人或親友接見,因屬個人隱私則不便透露。

針對桃園林姓男子涉及強制猥褻女童案,桃園地檢署昨天向法院申請羈押,桃園地院今天凌晨裁定,認爲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市龜山區1名女童日前遭18歲林姓男子當街擄人猥褻,今天凌晨遭法院裁定在桃園看守所羈押。(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監獄指出,桃園看守所新收容的林姓男子疑有情緒障礙問題,因並非普通正常人,所方考量安排,特別調整與他同房類型舍友,讓他在收容期間不會被同房室友欺負,至於是幾人房或舍友人數則不便透露。

林男雖被羈押但未禁見與通信,依照監所規定,林男於正常上班時間可以安排家屬或律師會見,至於今天是否有家屬見面或律見,這部分應屬個人隱私,獄方不便透露與多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