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闖男模會館 「玩5天爽花17萬」騙幹部代墊賴帳挨告

▲18歲女生單槍匹馬到男模會館5天爽玩17萬餘元,靠吹牛功夫騙倒幹部替她代墊,事後賴帳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北市1名女騙徒2022年間,獨自勇闖男模會館爽玩5天,花費共逾17萬元沒錢付,竟冒充酒店資深幹部,拗男模會館的「同行」代墊,再變造網路銀行轉帳單謊稱已還錢,女騙徒事後被依詐欺得利等罪判刑10月定讞,其中1名受害的會館幹部提告求償21萬餘元,臺北地院判女方須歸還代墊款1萬6500元確定。

現行《民法》18歲就是成年人的規定,從2023年元旦起才生效,而這名女騙徒2022年12月25日聖誕節第1次到男模會館消費時,年僅18歲,未達當時的舊法成年門檻20歲,依法屬於未成年人,但她仗着膽子大,雖然身上沒錢,進門仍謊稱自己是酒店幹部資深同行,拗接待的幹部替她墊付花費、宣稱事後歸還。

會館幹部被她的打扮和談吐唬住,答應讓她先享受後付款,女騙徒也不客氣,第1晚就大手筆買男公關鐘點、賞大酒(指小費)等,花費3萬9000元,同月30日跟31日,她再接連上門光顧,通宵爽玩各花費4萬餘元與6萬餘元,再靠着吹牛功夫一流,讓不同幹部甘願幫她代墊。

事後被討債,女騙徒異想天開變造網路銀行交易明細截圖上的資料,將電子檔傳給幹部謊稱已轉帳還錢,竟然誆騙成功,她覺得這招好用,隔年(2023年)1月再去這家會館光顧2次,這時她雖因新法生效已是成年人,但業者有戒心,只讓她各消費1萬6500元,她仍騙到不同幹部替她墊付,事後同樣造假矇騙。

4名受害幹部疑惑錢怎沒入帳,相互打探後,向銀行求證確認上當,憤而報案提告。女騙徒被通緝到案、全部認罪,但雙手一攤說沒錢,賠不起5次消費共17萬8000餘元欠款,把受害幹部氣得牙癢癢。

刑案北院一審將她5次犯行依詐欺得利、僞造文書等罪各判刑3月到4月,合併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檢方上訴請求加重改判,女騙徒再度人間蒸發不出庭,但北院二審法官認爲判刑10月並無違法,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其中1名代墊1萬6500元的幹部不甘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並主張因受騙而不能繼續任職本案會館,以致失業1年多損失20萬元工作收入,加碼要求女騙徒一併賠償,但這20萬元不受附帶民事求償免繳裁判費優惠,這名幹部咬牙繳清,鐵了心要向女騙徒討公道。

女騙徒出庭表示只欠1萬6500元,反批幹部的工作損失不能賴到她頭上。法官審理認爲,幹部失業與女騙徒的犯行欠缺明確關連,也無法證明離開本案會館就沒有其他工作收入,判女騙徒僅須全額歸還代墊款,不得上訴,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