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見法國男急壞男友 控性侵卻傳LINE說「到家了」
▲18歲女與法國網友見面,發生性關係之後反指對方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新北一名18歲的女子今年初透過網路認識32歲的法國網友,2人很聊得來於是相約吃飯,之後她應邀前往對方的工作室參觀,進而發生性關係,沒想到事後她竟反指遭性侵。但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女子「完事後」與法男一起去捷運站,之後還傳LINE訊息告訴對方自己到家了,與遭性侵受害人的反應差異很大,因此認定罪證不足,昨日(2日)處分不起訴。
32歲的法國籍男子Kevin今年2月在網路上認識一名18歲的女子,由於雙方很投緣於是相約出來見面、吃飯,飯後又邀請對方前往租屋處的工作室參觀,2人聊着、聊着就突然「來電」,進而發生性關係,結束之後他還特地送女子去捷運站搭車,並互加LINE方便日後聯絡。
不過,由於女子與Kevin見面前曾傳訊息告知當時的男友,如果自己半小時內沒有消息就打電話聯絡,男友看到之後照辦,但打了好幾通都沒有人接,擔心她已經遇到危險,於是趕緊通知對方家長並報警。
雖然女子事後指控遭性侵,但Kevin表示,當天發生性行爲時女方還自己舉手讓他脫衣,應當是雙方合意,況且之後對方到家了還曾傳LINE告訴他。
新北地檢署調閱沿途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子與Kevin是並肩前往捷運站,就連被摟肩也沒有反抗,加上LINE的對話紀錄顯示2人在那之後還有繼續聯絡、聊天,與遭性侵受害人的反應差異很大,因此認定罪證不足,昨日(2日)處分Kevin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