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國姓名權第一案:你若不改名,全國人口信息系統就得改名
2009年,江西的一起大案引起了全國司法界的關注,也在民間掀起了巨大的輿論浪潮。
這件案子雖然從法律上來講早已有了定論,但產生的爭論和影響卻一直延續到今天。
不要誤會,這並不是一起什麼驚天殺人案,甚至在最一開始,都沒有人知道它竟然能被訴諸法庭。
作爲主角的這個年輕人,也不過是一個平平無奇的大學生.......
一切事情的起因都源於江西省鷹潭市一位律師趙志榮。
他是1961年生人,在江西這個發展十分落後的省份,他在自己貧窮的家庭條件下選擇了苦苦讀書,最後的確改變了命運。
他從大學畢業後考取了律師資格證並很快進入了當地一家律所實習,憑藉自己的努力和優秀的成績迅速轉正,在之後的很多年裡一直從事律師的職業,處理過數不清的官司,勝訴頗多,經驗相當豐富。
而到了年近三十的時候,條件優秀的趙志榮遇見了自己的心儀的對象,兩人對彼此都很滿意,很快走入了婚姻的殿堂,並在兩年後的1986年生下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
作爲一個老牌律師,趙志榮算是社會上的高知分子了,在孩子取名這個問題上,他自然不必麻煩別人。
不過在外人看來,他或許向來是一副嚴肅認真的形象,但實際上卻頗具文科學子的那種浪漫和隨性。
而且上個世紀80年代又恰好是社會風氣逐漸開放的年代,所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他力排衆議,給了兒子一個看起來非常奇怪而且貌似中西合璧的名字。
趙C。
於是就這樣,趙C出生了,同樣恰巧的是,在那個時候國家對於戶籍這方面的管理並沒有那麼嚴格,而且許多政策都尚未出臺,所以即便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覺得再奇怪,也只能按章辦事。
於是趙C這個名字順利通過了審覈,被登記在了趙家的戶口本上,後來,又被登記在了趙C的身份證上。
此後的趙C便健健康康地長大了,由於父母從小便解釋過他名字的由來,所以趙C對此完全不以爲意。
雖然在學校中,幾乎無人不覺得這事很奇妙,但趙C也總是能興致勃勃地講解,甚至這個名字還讓他變得備受矚目。
由於出身知識分子家庭,父母關照到位,自己也頗爲努力,在成績上,趙C一直表現得很不錯,就讀了重點高中,考上了本科院校,人生過得算是順風順水了。
然而此時的他完全不可能預料到,一場暴風雨卻很快就要到來了。
2006年的時候,趙C正在讀大三,而這一年由於國家戶籍規定,居民們都需要更換新一代的身份證件了,於是趙C正常回到了老家的派出所進行辦理。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在民警皺眉討論後給出的答覆竟然是:不行!
關鍵問題是,這並不是礙於規定或者是民警故意的,而是因爲在工作人員將“趙C”這個名字輸入全新升級換代後的國家網絡戶籍管理系統以後,系統根本沒有辦法識別這個名字。
一開始趙C和民警都覺得只是小問題,頂多浪費些時間,畢竟這個名字確實罕見,但後來在經過了多次嘗試以後,卻發現似乎真的不行,而且面對這麼奇怪的問題,民警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在經過了長達一個多禮拜的反覆試驗、討論和向上級求證下,戶籍管理處最後只能告訴趙C:
這聽起來只是個小事,但對於趙C來說,他從出生到現在20年以來都是叫這個名字,現在已經長大成人即將進入社會工作,卻忽然要改掉自己的名字。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也並不想這麼做。
之後的一段時間裡,趙家人和警方多次交涉,但最後自然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無法避免的問題在於,根據國家出臺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2條規定:
這也就是說,趙C這樣一個名字,嚴格來說甚至是不合法的。
當地民警也不傻,知道趙C的狀況情有可原,於是勸他們等一等,或許國家會根據實際情況在未來作出一些調整。
趙家無奈只好等待,但沒想到兩年時間一晃而過,這件事似乎就沒了下文。
當2008年趙C再一次踏入戶籍部門的大廳時,被告知的結果仍然和兩年前一樣,他徹底憤怒了。
在家人的支持下,他竟然一紙訴狀把當地公安局戶籍處告上了法院!
於是就在2008年1月,江西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正式接到趙C起訴公安月湖分局的申請,很快便在當地引發軒然大波,而且逐漸全國聞名,被稱爲“全國首例公民捍衛姓名權第一案”。
在法庭上,月湖分局的工作人員毫無退讓,他們首先表示,己方拒絕趙C的唯一原因就是必須遵循法律:
對於許多人質疑的,爲什麼現在不行但是以前可以,公安給出的答覆是:
但這種說法很快受到了被告的嚴辭批評。
首先,公安月湖分局早年時依據當時的法律,爲“趙 C”辦理戶口登記和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是合法行政行爲,初始登記並無錯誤,只有在“並非經由法定程序”和“損害公共秩序”的前提下才算違法。
然而趙C顯然兩者都完全不是,所以公安機關不能拒絕爲他更換身份證。
就像許多人都知道,一些哪怕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在過了追訴期以後,都不能再向兇手問責,這裡面的原因在於,政府不能用現在的法律去限定以前的事情,否則就亂套了。
經過了好幾個月的脣槍舌戰後,在2008年6月,法院終於作出了一審判決:趙C取勝,月湖公安局敗訴!
法院的意見是這樣的:
首先,國家規定二代身份證的名字,可以由漢字、數字、符號三種元素組成,“C”顯然是一個標準英文字母,同時也是漢語拼音字母,還是國際國內通用的符號,所以從名字上來說,“趙C”是完全符合規定的。
而另一方面,根據我國《憲法》中關於姓名權的規定,我們的名字雖然可以隨便取,但是不能明顯違背道德和公序良俗。
比如你就不能叫“趙C特勒”,但是“趙C”卻沒有問題,並且在20多年內從未給個人和社會帶來不良影響。
因此,法院判決趙C勝訴,並判定月湖區公安局必須立即爲他辦理二代身份證。
然而月湖公安卻也沒有就此罷休,他們一方面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訴,同時就這個問題層層向上級反映,等待國家作出指示。
由於這件事在全國已經引起了不小的輿論浪潮,所以當文件一路被遞交上去後,江西省公安廳經過和法制處、治安總隊的開會討論後,仍然不敢擅自決定,再一次發文請示了國家公安部。
最後由公安部直接下發批覆文件,大意是:
說白了,還是讓趙C改名。
於是到了二審的時候,結果自然不言而喻,雖然雙方的辯論比之前還要激烈,但經過法院的大力協調,最終趙家和公安還是達成了和解。
一方面趙家撤訴,同意改名,一方面月湖公安將免費爲他辦理全部手續。
這個消息曝出後,進一步點燃了輿論風波,很多人都覺得這是國家對公民權利的不尊重,就算錯得如此明顯,搞到最後還是息事寧人了。
但事實卻並不完全是這樣,法院給出的一審判決當然是大快人心的,趙C之所以能勝訴,是因爲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不能用這樣的名字,但公安起訴、二審改判、公安部批示就是欺負趙家嗎?並不是。
在二審結束後,身爲一名資深律師的趙C父親趙志榮公開表示,自己對於這個結果完全接受,這是爲什麼?
正是因爲國家公安部如今使用的“全國人口信息管理系統”,這個系統可以說深入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個非常詳細又龐大的系統。
但同時,建造和維護它的花銷也極大,完全是天文數字。
說到這裡可能很多人已經明白了——如果趙C最終勝訴,那麼這一案件就會成爲全國典型,那些名字中帶有英文的、想要帶有英文的人,都可以藉此而提出請求,那麼必然對人口信息系統產生巨大沖擊,帶來的損失不可估量。
所以,趙C案實際上是勝利了的,正如趙志榮所說:
誠然,在這件事情當中,政府規定、法律法規中的確存在着不夠完善的地方,但從新中國建立到今天,介紹信、一戶一本、身份證明.....我們的居民身份證制度是完全自己一步一個腳印摸索過來的。
就算到現在仍然有不足之處,也必然應該在將來不斷作出改進。
而趙C案之所以影響大、意義深,正是因爲在整個判決的過程中,趙C的權利實際上一直受到了保護和重視,這一點從一審判決結果就能看出來,只是爲了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才讓他作出了讓步,這是從實際角度出發。
不過這起案件仍然有着很大的積極意義,在於它讓許多老百姓意識到了“姓名權”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很大的推動了司法改良和未來立法的進程,這本身就是一種很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