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一女子與表哥家中偷情,被丈夫捉姦,衝動行爲釀成血案

考慮結婚的問題時,都說要找個會過日子的,夫妻齊心,這個家庭纔會幸福美滿,四川男子李軍在娶了楊娟之後也是這麼想的,他一心一意的爲這個家庭付出,寧肯自己苦點,也要讓妻子和兩個孩子過得好點。

(注:本文人名均爲化名,部分圖片爲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

不過在2019年,李軍明顯感覺到楊娟有些異常,似乎在外有人了,楊娟時常表現出愉快的神情,但又與他無關,楊娟對他的關注並不高,甚至都已經不再關心他在外面忙些什麼,也不要求他多陪伴她和孩子的身邊,哪怕他願意多抽出時間,陪伴妻子和孩子,楊娟卻是找各種理由讓他出去。

但李軍並不知道楊娟的情人是誰,所以李軍也沒有立馬質問楊娟,與楊娟發生矛盾,而是在2019年1月8日晚,李軍假裝離開了家,實際是藏在自家的附近,看楊娟的情人會不會找上門。

讓李軍憤怒的是,他確實看到了一個男人偷偷摸摸地進入了他家,看對方的身形,還有種莫名的熟悉感,李軍難忍心中怒火,都沒法好好用鑰匙開門,後來還是用腳猛力把門踹開,一眼就看到楊娟和她的表哥韓石抱在了一起,躺在客廳的沙發上。

據楊娟被捕後供述,李軍衝進來的時候手裡還拿着把菜刀,看着挺嚇人的。不過李軍還沒來得及對韓石揮刀,韓石看到李軍怒氣衝衝地衝進來,反應極快,迅速抓住了李軍的手將其抵在牆上,楊娟則趁機奪過了李軍手中的刀,然後朝李軍的右頸部劃了一刀。

而李軍也還來不及驚愕,因爲李軍已經失去反擊能力,韓石又從楊娟的手中拿過了刀,朝李軍的背部砍了一刀。可能是害怕兩人的事情再也隱瞞不住,兩人決定殺人滅口,又持刀、持木棍襲擊了李軍,導致李軍死亡。

據案發後調查,楊娟早在2018年就已經和韓石有了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兩人常常趁着李軍不在家的時候在家中偷情,只是這次被李軍捉了個正着,最終釀成血案。

兩人犯案後對李軍的屍體以及案發現場進行了處理,爲避免被他人找到,兩人把屍體扔進了化糞池。不過李軍的母親以及兄弟突然聯繫不上李軍,儘管楊娟聲稱李軍聲稱外出打工了,手機也掉了,但家人還能不熟悉李軍?他們覺得楊娟有所隱瞞,李軍可能已遭遇不測,遂前往了派出所報案。

警方過來進行調查,楊娟認爲事情是不可能瞞住的,從而承認了是她殺害了李軍,並指認了拋屍地點,但楊娟一口咬定是她一人所爲,打算獨自承擔罪行,不過警方經過縝密的偵查,認爲以楊娟一己之力是不太可能將李軍殺害。楊娟的父母得知此事後也是十分驚詫,但還是苦口婆心地勸說楊娟,讓她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配合警方的調查。

最終楊娟還是低頭伏了法,韓石面對警方已掌握到的證據,也老老實實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在本案中,楊娟與韓石屬於共同犯罪,都構成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主觀惡性大,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考慮到該案系因婚外情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死者李軍進屋前有持刀的行爲,在司法實踐中,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的故意殺人犯罪,在處理時應注意體現從嚴的精神,在判處重刑尤其是適用死刑時應特別慎重,除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的被告人外,一般不應當判處死刑。

法院審理該案後,分別判處了被告人楊娟、韓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賠償受害者家屬37528.5元。

死緩則是我國特有的死刑制度,根據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一般情況下,被判處死緩的罪犯,至少要在監獄中服刑15年以上,死緩限制減刑,則要服滿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該案的發生,既無法隱瞞住楊娟與韓石之間的不正當男女關係,引起他人的非議,對各地的家人也是極大的傷害,李軍的母親沒了兒子,而李軍與楊娟的兩個孩子卻沒了父親,甚至還得面對母親外遇、殺害父親的殘酷事實,對孩子的心理傷害很大。

這也反映了雖然婚內出軌只是道德上的事情,事情敗露後影響到夫妻感情,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從而走到離婚的地步,但婚外情也極易導致悲劇的發生,也有相關數據表明,婚外情已成導致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主要原因,當人突破了底線,只求滿足自己的慾望,甚至推卸自身責任,做出傷害配偶、家庭、親人的事情,那麼結局也是不可控的。

或許楊娟、韓石一開始也沒想過要奪走李軍的生命,但兩人的關係又是非常隱秘的,事情敗露後又爲了遮羞,不想承擔後果,結果衝動之下做出無法挽回的事情,哪還可能有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