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2年、2035年減碳新目標曝光 環團指3里程碑需先達成

總統府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今登場,召集人賴清德總統宣佈,臺灣2032、2035年的減碳新目標,相較基準年2005年,分別將減量32%正負2個百分比、38%正負2個百分比。環團綠色和平雖肯定政府提出更積極的減碳目標,但也指出,若要達成新減碳目標,能源轉型需達到3大里程碑,呼籲政策規劃及執行需更具體。

賴清德總統表示,環境部在上個月已提出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更新並強化臺灣2030年的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從原先的相較2005年減量24%正負1個百分比,提升到28%正負2個百分比。

賴總統說,在上次的會議,他提出要更新設定2032和2035年,更加積極的減碳新目標。因此,在今天的會議,行政團隊提出了國家減碳新目標的草案,分別是相較於2005年,臺灣2032年減量32%正負2個百分比,以及2035年的38%正負2個百分比。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表示,賴清德今在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宣佈2035年臺灣NDC3.0,並提出「全球首見的2032年中期目標」,展現對臺灣氣候行動的期待,對此肯定政府提出積極減碳目標,但也指出,若要達成上述減碳新目標,能源轉型必須達到3大里程碑,質疑政府是否準備好了。

忻儀說,上月環境部提出2030年減碳目標爲28%正負2個百分比,電力排碳係數必須由0.494下降至0.319,減少35%,據綠色和平推估,再生能源需要提升到40%纔有望達成;這次2032年及2035年的減碳目標下,根據估算電力排碳係數至少需低於0.25。

爲達成上述目標,綠色和平指出,2035年的3大能源轉型里程碑,提醒賴政府必須善用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的跨部會優勢,落實政策以避免NDC目標跳票,包含2032年後再生能源發電佔比必須超過50%;2035年前全面淘汰燃煤電廠,降低最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來源;承諾2025年起天然氣發電零成長,並於2030年逐步降低天然氣佔比。

綠色和平認爲,這些目標代表臺灣在全球氣候行動中的承擔與責任,但也呼籲在政策規畫與執行上展現更具體的行動力,尤其是提升多元再生能源設置速度、加速「產業創新條例」修法以完善綠電市場機制,這些配套政策將決定未來能否落實氣候承諾。

賴清德總統宣佈,臺灣2032、2035年的減碳新目標,相較基準年2005年,分別將減量32%正負2個百分比、38%正負2個百分比。圖/截自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YouTube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