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擬禁披露「看似機密資料」 港律政司:防公務員放假消息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料照/中通社)
香港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10日繼續加開會議,逐條審議《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草案。草案將「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等」列爲罪行,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解釋,相關罪行涵蓋公職人員發放假消息,危害國安。
綜合星島網與香港商臺報導,有議員關注,「看似屬機密」一事如何證明、有沒有客觀標準。保安局指,條例針對的情況是有公職人員身份、可接觸機密的人,一些聲稱是機密、內部的消息,這些人可能利用發放所謂機密消息危害國安。
林定國則舉例稱,在一些情況下,有政府保安部門人員,可能僞造文件訛稱「有國家即將派軍隊攻擊香港」,就算資料失實,由於相關人士是公職人員,加強了資訊的可信性,有可能會引起社會動亂。
多名議員關注如何判斷資料是否看似國家機密,林定國就指,難以訂下具體考慮因素,必須整體檢視情況,包括髮布資訊的傷害性和影響範圍。
經民聯林健鋒關注,部分人可能爲「博眼球」或博取利益,發放假資訊,引起社會恐慌。保安局長鄧炳強指,如果相關人士無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就不會墮入今次草案的法網,但不排除要負上其他刑責,例如公職人員行爲失當。
新民黨葉劉淑儀關注,如果官員獲授權發放假消息,假設有人虛稱政府會向市民派發3萬元港幣,結果令市民空歡喜,但並無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是否違法。林定國表示,深信官員不會說謊,又指如果有這個情況,可能會涉及公職人員行爲失當。
議員楊永傑關注,如果公職人員並無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但在《財政預算案》發表前,已知當局會「撤辣」,但對外訛稱還會降低從價印花稅。林定國就強調,要視乎有無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反問如果無相關意圖,是否因爲惡作劇僞造文件,認爲要按常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