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性侵女外勞3次 僱主只穿浴袍:我不會讓妳懷孕
臺南一名開設瀝青工廠的張姓老闆(50多歲),涉嫌在2013年12月於24小時內連續性侵菲律賓籍女外勞3次,還說「妳不要怕,我不會把它射在妳裡面,不會讓妳懷孕。」導致女子右手背抓傷、腰部因撞到階梯而挫傷,身心嚴重受創。臺南高分院法官認爲,張男與被害女子以6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從5年6個月改判處4年6個月。
▲受害的女外勞在掙扎過程中跌倒,導致腰部撞到階梯挫傷。(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來自菲律賓的女外勞2013年受僱於臺南一間瀝青工廠,同年12月19日上午9時許先被騙到1樓房間整理東西,隨即遭張姓老闆關上房門並抓住手部及頭部,害她不小心跌倒撞到房間的階梯,雖然一再表示「不要」仍遭強行脫褲性侵得逞,「他只穿浴袍沒有穿內褲就壓在我身上,當時我很怕,不曉得要怎麼做。」
女外勞受害後坐在房間裡哭泣,張男爲滿足自己的性慾仍繼續撫摸女子的身體,並摀住嘴巴讓她無法呼救,隨即進行第二次性侵。沒想到隔天(20日)一大早張男又找上女外勞第三次性侵得逞,24小時內性侵3次還在過程中說,「妳不要怕,我不會把它射在妳裡面,不會讓妳懷孕。」
雖然第三次性侵後張男的媳婦剛好返家,還跟女外勞打招呼,但她因爲害怕沒有在第一時間說出遭到侵害。臺南地院原本判處張男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但他辯稱是因爲女方缺錢還曾向妻子、媳婦借錢,纔會以「性交易」的方式互取所需,第一次給8千,第二次及第三次分別給5千元,價格還是2人商量後訂下,不服上訴。
不過,臺南高分院法官認爲,張男的說詞時間前後矛盾並未採信,但考量到雙方已經以60萬元和解,因此改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