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人申請大陸居住證 陸委會將修法:禁止參選、當軍人

記者徐政璿、蔡浩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邀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針對「大陸推行居住證,對我國的影響評估因應作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詢問,是否領了大陸居住證之後,就不能在臺灣報考警察和志願役,陳明通也首次明確表態,會朝這個方向修法民意也支持,「要限縮當縣市長職業軍人權利」,以及不得參選。

張宏陸表示,他個人不贊成領居住證的人,還能夠在臺灣報考報考警察和志願役。陳明通迴應,陸委會一直正在研議此方向的修法,包含在領居住政後限縮的權利,涉及到工作權限制,但一定要立法院通過。張則提醒,「中國要把臺灣問題內政化,如果沒有明顯的作爲,就會慢慢掉入陷阱裡面」。

至於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領有居住證者將除籍,並喪失在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等其他權力。陳明通表示,臺灣民衆領用「居住證」,並未在中國設籍或領用其護照,就沒有違反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的規定,「沒有立即被註銷戶籍的問題 。」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在質詢時詢問,目前申請居住證的臺人約幾人?陳明通表示,目前長期居住中國大陸的臺灣人,大概有30萬到40萬人,申請居住證的有2萬多人。劉世芳表示這是國安問題,並詢問未來將如何執行申報管理?陳明通說,陸委會研議要求領有大陸居住證的臺灣人不得參選,「若要回來選舉必須有一定程度限縮」,不過,選舉權牽涉到《憲法層面,還要研擬

面對國民黨立委林麗蟬詢問若國人未申報,該如何因應?陳明通迴應,民衆應在限期內申報,否則祭出1萬到5萬的行政罰鍰。

陳明通強調,陸委會正研擬《兩岸條例》相關修法草案,推動國人領用「居住證」的申報機制,未來本機制建置後,政府將加強對於完成申報的國人,提供相關風險資訊諮詢服務與急難協處,強化在陸國人權益的保障。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