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上路首日4500人入境 後4天得申請更換居檢地點限1次
入境檢疫「3+4」新規今天上路,今天預估有4500位旅客入境,早上第一批已有980多位順利完成入境。(圖/示意圖,記者陳麒全攝影)
入境檢疫「3+4」新規今天上路,今天預估有4500位旅客入境,早上第一批已有980多位順利完成入境。但不少民衆仍對新規有疑問,例如後4天自主防疫期間可否更換居住地點、什麼是必要外出等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代理髮言人羅一鈞今天在記者會上親自解答。
Q1:4天自主防疫期間,家人可否在家中同住?
A1:不可以,考量新型變異株BA.4、BA.5威脅,不允許本來國內居住家人與入境者同住。羅一鈞指出,今天公佈西班牙境外移入BA.5個案中就包含一起家庭羣聚,家人是很容易交叉傳染的風險來源,爲保護家人健康,並未放寬家人同住。
Q2:民衆入境後可由親友接送,是否需要提出申請?
A2:請旅客在入境檢疫申報時勾選「親友/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於抵達機場時依照動線規劃辦理。羅一鈞提醒,親友接送是一個選項,但並非強迫一定要親友接送,如有疑慮可穿着適當防護裝備、戴口罩,上下車時以酒精消毒,可以減少直接或間接接觸感染的可能性;如果仍有疑慮,仍可請入境旅客搭乘防疫計程車前往檢疫地點。
Q3:入境後前3天住防疫旅館,後4天返家一人一戶,是否需要事先申請?該向誰申請?有無條件或限制?
A3:入境檢疫3+4以同一地點爲原則,且更換地點以一次爲限。如果有需要更換,應向「自主防疫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申請。羅一鈞舉例,例如前3天在臺北市防疫旅館,後4天回到新北市住家,那就需要向新北市政府申請,經同意後籤具異動聲明書,始得變更地點。
Q4:自主防疫期間「必要外出」是指那些情形?
A4:以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或是進行商務履約之上班、參訪、演講、開會纔可外出,須全程配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避免出入人潮泳技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Q5:自主防疫期間快篩陰性可必要外出,如果徹夜未歸或失聯,是否有違規或相關罰則?
A5:自主防疫期間入住防疫旅館,如發生外出未歸知情是,請防疫旅館業者於隔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經查如有違反自主防疫規範,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