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死囚「他背3條人命」恐下一個伏法!資深記者曝標準:不只犯行
圖爲法警16日晚間執行黃麟凱死刑後,於臺北分監刑場外焚燒紙錢。(資料照/黃世麒攝)
死刑犯黃麟凱槍決伏法,成爲賴清德總統上任後第1個執行的死刑犯,法務部曝光原因,指黃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後果,且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目前獄中仍有36位死囚,資深司法記者劉峻谷分析,現在已經不能用「誰殺最多條人命」作爲行刑的標準,因爲還須符合憲判8的門檻,犯下「士林箱屍案」的死囚張人堡在十年內殺害三條人命,以犯行和要件來看,可能會是下一個被執行死刑的死囚。
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女友分手,竟潛入住處勒死她母親及女友,遭判處死刑。法務部16日晚間執行槍決,並指出經最高檢察署審覈後,認黃麟凱所犯是是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爲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確定之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復經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
目前臺灣仍有36名死囚,資深司法記者劉峻谷17日在政論節目《57爆新聞》表示,下一個會步上刑場的死囚,已經不能夠用「誰殺最多條人命」、「誰揹負的罪刑最重大」來做爲檢驗標準,因爲從113憲判8出來之後,已經嚴格限縮死刑門檻,下一個會執行死刑的,應該就是跟黃麟凱一樣,要符合憲判8的門檻。
劉峻谷認爲,下一個伏法的可能是死囚張人堡,張人堡1994年在服完兵役後與媽媽的同居男友起衝突,將其殺害,當時被判12年徒刑。服刑完出獄後之後,張人堡2003在臺北士林又殺害同居女友,而在審理殺女友的案子時,檢驗張的DNA才發現,張人堡1993年在服役時,曾在苗栗後龍強盜、性侵併殺害一名80歲的老婦人。
綜合媒體報導,張人堡2003年與女友交往,兩人與毒品扯在一起,女友因不滿張不幫忙拿藥、持刀劃傷張的手臂,遭張人堡奪刀猛刺胸三刀致死,張人堡事後以行李箱裝屍體,並向女友友人借車想搬運屍體遭拒,友人察覺有異報警,張人堡被逮捕,該案被稱是「士林箱屍案」。張人堡對三起案皆不肯認罪,士林地院一審將士林箱屍案、苗栗後龍老婦強盜姦殺案,判處死刑及兩個8年有期徒刑,合併後應執行死刑。
劉峻谷認爲,張人堡在十年內殺害三條人命,以張當時犯下的罪刑,以及目前夠成的要件來講,很有可能會是被挑選執行死刑的其中一位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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