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年稽查30萬盞天燈 民代促檢討
新北市議會2日一讀審查《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議員質疑「3人有辦法稽查30萬盞天燈?」要求檢討人力。(柯毓庭攝)
新北市1年約施放30萬盞天燈,《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推動天燈標章並收取永續發展費,每個標章預估收費20元以上,新北市議會2日審議,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費用待委員會審議討論,稽查人力暫估3名。議員質疑「3人有辦法稽查30萬盞天燈?」要求檢討人力,經發局補充,實際受稽查對象爲在地販售天燈約30多家業者,並將與區公所及警察局、消防局等跨機關合作稽查,落實管理。
《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2020年曾送議會審議,因議會屆期不續審,退還市府,今年再次提送議會,昨一讀通過送交法規會審查。
何怡明表示,因天燈特性施放後無法溯源,燃燒後也有致災風險,天燈條例主要透過源頭管制方式,要求業者販售貼有標章的天燈,併爲落實使用者付費,環境經濟永續發展,徵收天燈永續費,用於天燈施放衍生的問題,第一優先用於致災風險賠償,並挹注於地方商圈、永續創生。
消防局長李清安指出,據統計2020至2024年天燈造成火災共19件,其中17件造成農作物受損,另2件住宅輕微損失。
民進黨議員張維倩質疑,如有業者開着發財車去賣天燈可以嗎?還是規定一定要有商號才能販售?憂心天燈品質下降且黑戶業者易產生管理漏洞,另要求針對不同尺寸天燈應有不同收費級距,並質疑「3人有辦法稽查30萬盞天燈?」是要讓他們累死嗎?
何怡明坦言,的確會造成第一線工作挑戰,上路前會沙盤推演,而天燈標章收費定價會在經發局的永續發展管理基金會委員會討論後確定,認爲對市場天燈價格波動應不致於產生太大沖擊。
無黨籍議員蘇泓欽表示,自治條例重視永續,因此天燈製作應使用環保材質,纔不會造成當地生態危機。
民進黨議員林裔綺認爲,自治條例通過後的第1年基金可能尚未到位,如有致災賠償案件,市府應先以公務預算支出協助;民進黨議員黃淑君、張錦豪則要求未來稽查權責要分工清楚,避免各機關屆時互踢皮球。何怡明迴應,會嚴謹分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