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未婚女乳癌骨轉移 保留卵巢成功消除癌細胞
一名40歲未婚女性,因身體異狀,就醫檢查已是乳癌晚期,癌轉移至全身骨頭,所幸接受口服細胞週期抑制劑合併抗荷爾蒙治療,癌細胞消失,成功保留卵巢,迄今2年病況穩定。
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癌症登記報告,臺灣110年新增1萬7432名乳癌病友,臺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陳守棟今天向媒體說明,長久以來,許多人誤以爲臺灣乳癌年輕化,這其實不是正確概念,臺灣乳癌發生年齡中位數早已從過去的50歲增加至57歲左右,臺灣乳癌其實正在老化。
陳守棟說,隨着臺灣乳癌發生人口不斷增加,停經前個案總數確實增加,但年輕患者比率下降,但與歐美乳癌狀況相比,臺灣乳癌有着截然不同現象,未滿50歲的年輕型乳癌佔比約32%,是歐美國家25%的1.28倍,相當於每3人就有1人是停經前的年輕患者。
美國乳癌患者年紀越大、荷爾蒙受體陽性越多,但臺灣50歲以下年輕乳癌反而荷爾蒙受體陽性比較多,陳守棟說,極年輕乳癌荷爾蒙受體陽性預後差、容易復發,須藉由藥物讓卵巢休息、停止經期,再進一步治療。過去停經健保未給付,病友難以負擔,保命只能摘掉卵巢。
對病友來說,摘除卵巢忍受開刀痛苦與女性性徵遭剝奪感,身心承受雙重壓力。陳守棟表示,隨着口服細胞週期抑制劑問世,停經前的荷爾蒙受體陽性年輕女性不再需要面臨保命或保留卵巢,這類殘酷二選一,健保今年也將停經前患者納入給付,預計有近千人受惠。
預防重於治療,陳守棟提醒,臺灣女性乳腺緻密度高於歐美人,胸部比較硬,年輕女性自我檢查不容易,甚至使用乳房X光攝影,造成白色乳腺組織偏多,當同樣是白色的乳癌細胞藏身其中,恐不容易發現,建議40歲以下女性可以定期進行超音波檢查,隨時掌握自身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