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偷車又改裝報廢機車變賣 30臺贓車排排站如停車場
近來市售新型重型機車,每部售價高達新臺幣7、8萬元,一般民衆可能要花費2、3個月的薪水纔買得起,也因此中古機車行情也提高,就有歹徒因此籌組竊車集團,將報廢二手車重新加工後,以每部車以新臺幣3至4萬元低於一般中古市場行情賣給被害人,牟取不法所得,得手上百萬元。
▼贓車多到宛如停車場。
以林男爲首的機車竊盜集團先以3至5000元不等之價錢,購買報廢但堪用中古機車,再進行整修、烤漆後,載運至監理機關重領新牌照並過戶至自己名下,後來又去偷同廠牌重機車,直接騎至解體工廠內進行拆解,運用AB車拼裝、刨除並烙打(印)引擎號碼及車身號碼等方式變造車體,再循法律之漏洞,「機車檢驗、過戶3個月內,如再辦理過戶無需將原車牽至監理機關檢驗,僅攜帶證件及資料辦理即可」,將新領之牌照懸掛於借屍還魂的重機車上,詐騙買家,取得相關證件資料後就立即辦理過戶,牟取暴利。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利用失竊點同心圓方式,逐步沿途調閱路口監視器調查,廣及臺中、彰化、雲林等地,並報請地檢署指揮,會同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中彰雲多個單位共同偵辦,而專案小組也南北奔波,交叉分析集團犯案模式、比對各地區失車特性、逃逸路線、銷贓管道、交通監理資料,終於在今年8月起陸續收網,查獲林姓犯嫌爲首的竊車變造集團共4人。
警方逮人後,也查扣案變造後等售出的失竊重機車共計30部、拆解工具1批、作案穿着之衣褲、鞋子及機車鑰匙等贓證物、初估犯罪所得高達上百萬元,訊後依竊盜、贓物、僞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將林嫌等4人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積極擴大偵辦,追緝其他涉案共犯與其他贓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