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4旅CM11戰車墜溪4死 倖存肇事駕駛兵身心煎熬獲緩刑
▲564旅一輛CM11戰車翻覆,造成4人死亡。(圖/陸軍司令部提供,下同)
陸軍564旅一輛CM11戰車2016年8月16日進行「漢光32號」預演時,疑似煞車故障而無法操控履帶,翻覆落入網紗溪,造成4名官兵死亡,唯一倖存的戰車上兵駕駛楊炎霖遭屏東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但法官考量他在是後出現急性壓力疾患,身心備受煎熬,且獲死者家屬原諒,給予緩刑5年機會。
564旅前年8月16日進行執行漢光32號演習前實彈射擊預演結束後回程,該輛CM11戰車於仁壽山演訓場地網紗溪橋發生翻車事故,造成中尉排長吳得瑋、下士副車長陳秉逸、一兵裝填手張志偉、安全軍官陳世坤4人殉職,只有楊炎霖受傷驚險逃出。
楊男事後無法承受同袍的死傷,心理創傷非常嚴重,屏東地檢署經過91人次詢問以及5次鑑定、勘查現場和救援過程,加上對事故戰車模擬拆解勘驗17次,認定該戰車會翻覆,是因爲楊炎霖人爲操作不當所致。
楊在偵訊過程中堅稱當時煞車有機械問題,但經過檢視,戰車只有引擎室進水有毀損,履帶和煞車都沒有故障,因此認定屬人爲操作不當,將楊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檢察官認爲他犯後態度良好,請求給予適當刑責。
法官認爲,該輛戰車於案發時確有煞車異常之情形,但即便如此,被告仍有「於戰車駛近橋邊時,應倒退重新修正行進角度,不應率然在橋邊轉彎或原地轉向」的疏失,業務過失罪責成立。
審酌被告在意外發生後,出現急性壓力疾患,有焦慮、易緊張、心情低落、失眠、坐立難安、專注能力下降等症狀,顯見4名同袍的死對被告身心造成甚大煎熬,且被告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獲得原諒,法官判楊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伍年,並在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