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134起鋰電池火災 充電站成公安隱憂 議員籲北市加強查覈

針對臺北市內日漸增加的電動車電池充換電站,民衆黨議員陳宥丞、黃瀞瑩等人皆質疑,若未妥善規範,恐怕會成爲公安隱憂。(示意圖,北市產發局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近年來中央與地方政府推動淨零碳排,不排放廢氣的電動機車也逐漸興盛,各縣市內也陸續出現「鋰電池充、換電站」,不過根據臺北市消防局的統計,從2018年至2023年,臺北市共發生了134起鋰電池火災。隨着未來將建設更多的充電站和換電站,涉及大量鋰電池使用,這些地點都可能成爲公共安全的隱憂。

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黃瀞瑩指出,二月底讓雙北縣入惡臭的深坑倉儲大火,起因就是倉儲內堆滿含鋰電池的3C產品。鋰電池的用途廣、日益盛行,但若失火卻難以用水撲滅。產發局無法確切掌握數量、存放地點,無法將正確資訊交給第一線打火弟兄,讓消防員在火場內瞎子摸象,更讓市民與消防弟兄的生命安全暴露在「無知」的風險中。

黃瀞瑩表示,鋰電池火災無法用水、二氧化碳、乾粉直接滅火,且燃燒後會有不斷放熱的化學反應,溫度可能高達600-700度,水只能抑制火勢,必須等到鋰電池內化學反應結束,且需耗費比一般救災高30~40倍的水量才能抑制。

民衆黨議員陳宥丞也指出,就在前幾天,高雄發生了一起充換電站自燃的案件,位置就在加油站旁,所幸火勢沒有擴大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現場的民衆與加油站的員工都十分緊張,因爲加油站對於火源是十分敏感的場所,一不小心就會造成重大的公安事故。

不過陳宥丞也發現,即便產發局身爲營利型充換電站安全管理的主責機關,甚至在2021年有訂定設置規範給業者,但這些規範並沒有任何法律效力與強制手段,目前唯一有法源依據的是中央《用電場所及專任電器技術人員管理規則》,要求業者每半年提交定檢總表至產發局進行備查。

陳宥丞質疑,身爲安全主管機關,卻僅負責備查的動作,產發局該如何承擔如此大的公安風險呢?因此具體建議產發局六月召開的會議,也針對目前17處設置在加油站的充換電站,加強其查覈機制,以確保其用電安全,讓市民放心。

對此產發局迴應,北市府2021年訂定「臺北市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規範」,要求Gogoro、光捷2家業者設置時遵循。而臺北市現有389處營利型電動機車換電站,業者每年應定期檢視消防滅火器之效期。如屬用電場所需提交電力設備定期檢測紀錄總表至本局,確保充換電站電力設備及線路安全。

本府依臺北市營利電動車充換電站設置規範,112年上半年查覈289站,下半年協助查覈320站,113年上半年查覈392站,市府110年6月30日跨局會議協商決議請消防局協助就近查察業者各站滅火器設置情形,並將查察結果提供予產業局,初檢如有缺失,產業局會立即通知業者改善,業者改善後須提出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