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票敗選 臺南前議員唐儀靜對王錦德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敗訴

唐儀靜王錦德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被臺南地院選譽法庭駁回。(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安南議員選舉,2018年11月24日晚上開票民進黨提名的唐儀靜,以6票之差輸給民進黨現任市議員王錦德,唐儀靜12月4日對王錦德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臺南地院5月30日下午宣判合議庭以王錦德票數高於唐儀靜,當選無效之訴爲無理由而駁回。

據瞭解,11月24日晚上的選舉開票,受到公投綁大選影響,開票進度落後,安南區是全臺南市最後一個完成開票作業的選舉區,臺南市安南區10人蔘選應選6人,其中郭信良是現任副議長(民),李中岑(國)、林炳利(無)、郭清華(民)、王錦德(民)等人是現任市議員,無黨籍黃麗招是前國民黨籍市議員、此次捲土重來勢再必得。

開票一路只有王錦德與唐儀靜兩人激烈纏鬥爭最後1席,直到11月24日深夜近12時才由王錦德以7720票以6票險勝唐儀靜的7714票,讓唐儀靜在最後一票匭從贏變輸,讓支持者難以接受,即要求唐儀靜提訴訟。唐儀靜2018年12月4日下午向臺南地方法院遞交起訴狀,對王錦德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臺南地院5月30日下午宣判,駁回原告唐儀靜之訴。合議庭指出,本案原告唐儀靜告王錦德以有當選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臺南市第六選區議員選舉之結果,依選罷法提起當選無效訴訟,經法院會同兩造勘驗兩造有效票、無效票,及部分其他候選人有效票、用餘票後,兩造就勘驗之選舉票其中77張之有效票或無效票之認定,兩造互有爭執。

經選舉法庭逐一調查及審認結果,認爲王錦德部分應屬有效票,選務人員誤認爲無效票者,共計有4票。應屬無效票,而選務人員誤認爲有效票者,共計有5票。另有1張1王的有效票,被選務人員誤放入無效票票袋,而漏算有效票1票,據此爭議票增減計算後,王總得票數維持不變仍爲7720票。

唐儀靜部分應屬有效票,選務人員誤認爲無效票者,共計有2票。應屬無效票,選務人員誤認爲2號候選人有效票者,共計有3票,據此爭議票加減計算,原告總得票數應減1票,應爲7713票。其餘爭議票選務人員認定並無違誤之處。因此,被告王錦德之得票數高於原告唐儀靜,仍應由被告王錦德當選,原告唐儀靜提起本件當選無效之訴爲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