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項美牛雜進口 食藥署:無健康風險

食藥署科長吳宗熹說,所謂「牛內臟」,我國在99年就提出明確定義,是指牛隻胸腔、腹腔與骨盆腔內的臟器,食道肌、血管、骨髓、頭骨肉、面頰肉、牛脂不屬於內臟的定義範圍,因此未來可依「牛雜」進口。

吳宗熹說,本次確認安全風險是應美方要求,我國100年、103年也分別確認11項包含牛鞭、睾丸、牛筋、牛尾等部位非屬內臟,加上這次的6項,目前有17項牛雜可進口。

他表示,這些部位屬於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定的不存在特定風險物質的部位,且美國的狂牛病風險也被認定「可忽略」。未來若進口會從嚴把管,必須是30個月以下牛隻、不含特定風險物質、來自合格工廠,邊境也將採逐批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