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男討扶養到死爲止 細數爛事一堆!3孩訴請免除贏了

72歲男討扶養到死爲止,3名孩子細數她的爛事一堆,訴請免養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72歲男子阿國(化名)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日前他因已超過就業年齡,且名下無任何財產,無法維持自己生活,而妻子也已70歲,因而要求有賺錢營生能力的孩子們,應負擔他的扶養義務,扣除他的身障補助後,3名孩子需分別支付5532元,直到他死亡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3名孩子同聲指控,他們自小對父親的印象就是離家躲債,常常半夜有債主上門要錢。父親爲了躲債,獨自長年在外地生活,根本就不顧妻小,目前所領的身心障礙手冊,就是當年因積欠賭債遭債權人圍毆所導致。

而家庭的基本開銷費用,甚至被父親拿去還債的,多靠大舅支援他們,以及全家做家庭代工到半夜,省吃儉用才勉強度日,他們都是透過就學貸款,才能完成所有學業,生活費用也多倚賴政府補助。

父親當年雖然有開計程車賺錢,但常爲了要去賭博闖紅燈收罰單,或是出車禍需要賠償,最後索性連計程車都不開了,自此更是爲了不想分擔家務,竟然就選擇離家出走,更不與家人來往。由於父親對母親有家暴紀錄,母親爲了顧及還年幼的他們只能隱忍。

後來從2011年8月起,他們支付持家中開銷,每月2.5萬元,共7年,累計210萬元,住家則是母親與其他遠親共有,也無條件讓父親居住,他們有無扶養父親的事實。

他們成長過程中受父親長期精神折磨,母親也曾多次提出離婚,但父親卻要求給付贍養費,才願意簽字離婚,父親在他們3人未成年時,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阿國對於孩子們的指控並不爭執。日前依法宣判,3人請求免除他們對阿國的扶養義務,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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