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行者前召集人陳修將毆女友致死棄保潛逃 通緝時效長達40年

前76行者前召集人陳修將,2021年打死女友被判刑10年10月定讞,卻棄保潛逃,檢方發佈通緝,通緝時效長達40年。(中時資料照)

前76行者前召集人陳修將,2021年間涉嫌毆打胡姓女友致死遭起訴,被依「傷害致人於死罪」,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月定讞,並以30萬元交保候傳卻棄保潛逃,傳喚、拘提都未到案,彰化地院在7月29日裁定沒入保證金,彰化地檢署今日正式發佈通緝,依陳修將所判刑期,其通緝時效長達40年。

陳修將在2021年10月,因懷疑胡姓女友與男性友人有染,一氣之下抓胡女頭部往地板牀鋪猛砸,造成胡女頭部因此受創不治,彰化地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陳修將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判徒刑9年6月,案子經上訴,臺中高分院認爲,原判量刑過輕,改判10年10月;最高法院於今年4月12日駁回上訴,依害致死罪判刑10年10月定讞。

彰化地檢署在今年5月31日依法通知陳修將到案執行,陳修將未到,6月4日發出拘票,拘提時間至24日,陳修將也沒到,因此在7月向法院聲請沒收保證金,7月29日法院裁定沒收30萬元保證金,並在今日發佈通緝。

根據刑法第84條,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40年。最高法院在今年4月判處陳修將有期徒刑10年10月定讞,其行刑權長達40年,到2064年纔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