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大火遭雲林縣府重罰500萬元 臺塑化:不打算上訴

臺塑六輕麥寮廠7月中旬發生大火雲林縣重罰500萬元。(資料照/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塑化(6505)今(9)日遭到雲林縣政府重罰500萬元,主因爲先前7月15日所發生的大火所造成濃煙,有空氣污染之虞因而開罰。對此,臺塑化執行副總經理林克彥迴應,對此項結果公司內部暫時沒有提出上訴考量,而遭遇火災工廠預計最快明年第2季纔會開車。

臺塑化位在雲林縣的煉製二廠第二套重油加氫脫硫工場(RDS#2)於今年7月中旬發生大火,當時雖無傳出傷亡,但由於事故現場發出濃煙,因此雲林縣政府今日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臺幣500萬元整,並要求臺塑化於法定期限依法繳納罰鍰。

林克彥表示,對於雲林縣政府開出此項裁罰並未有任何疑慮,林坦言,火災造成濃煙是事實,因此遭到開罰也屬合理

至於開罰金額500萬是否過重?林克彥則說,若是考量整體公司規模,是能理解縣府爲何會祭出如此重罰,目前公司內部也不打算再提出申訴。

另外,林克彥也說,該廠經過7月中的大火過後,直到9月份纔開始進入拆解流程,將受到大火損壞的器械進行拆解,整個要處理完成,直到可以開車至少要8個月至12個月,因此預估最快該廠要能正常運作也要等到2021年第二季才能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