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歲退役中將羅文山 吞近千萬政治獻金二審判2年
陸軍退役中將、「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羅文山,因收受香港學者許智明3次及何姓民衆1次捐款,共838萬多元,且部分款項進入私人帳戶,一審依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業務侵佔罪判刑2年半,二審考量他已85歲且患有心臟疾病改判2年,可易科罰金。部分可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考量羅文山年歲已高及一生貢獻軍旅,且收受香港居民政治獻金之金額,其收受後未依限申報繳庫仍進行相關政治活動之犯罪情節,所侵佔款項爲100萬元,但於司法機關偵辦前即已返還黃埔四海同心會,該會此部分之損失尚非重大。
法官認爲羅文山犯罪後雖否認犯行,但坦承客觀事實的犯罪態度,考量他犯罪動機、目的、犯罪手段,暨其智識程度,現年已逾85歲,退休且患有心臟疾病等一切情狀,判刑2年,可易科罰金。業務侵佔部分不得上訴。
羅文山被控自2008年至2012年間,因會務使用,3次收受許智明共150萬元人民幣、何某13萬7500元人民幣捐款後,部分捐款匯入個人、妻子帳戶。
羅在審理時辯稱,黃埔四海同心會財務困窘,所以找認識的人捐款,曾詢問監察院,得到「黃埔二代的錢若專款專用,即非政治獻金」答案,許、何二人都是黃埔二代,也都加入同心會爲會員,應該可以捐款;政治獻金存入他的帳戶,是爲孳息給同心會使用,不是業務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