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天前取消婚宴不退訂金 議員批維多麗亞酒店「吃人夠夠」
▲阮昭雄召開記者會,批評維多麗亞酒店「吃人夠夠」。(圖/阮昭雄辦公室提供)
結婚宴客竟爆出消費糾紛!臺北市議員阮昭雄20日召開記者會,陳情人控訴合乎合約規定的情況下解約,知名酒店維多麗亞竟拒絕退還訂金,還逼陳情人籤切結書延期在一年內使用,不籤視爲未取消。此外,阮昭雄還發現,維多麗亞酒店前科累累,類似爭議層出不窮,批評根本是「吃人夠夠」。
陳情人陳先生今年3月與維多麗亞酒店簽定婚宴合約,原訂在9月9日設宴,當日支付訂金7萬元,合約僅訂若在距離宴客日90天內解約,訂金不得退還;後來陳男因故取消婚事,在6月6日向業者取消合約,當時爲宴客前95天,據衛福部頒佈的「訂席外燴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90天前解除婚宴合約,應全數退回訂金。
但業者卻以「雙方契約未寫到90天前解約如何處理訂金」爲由,拒絕歸還訂金,還要求陳先生簽定切結書,將訂金「延期使用」。陳先生無奈說,他已跟女方結不成婚,怎麼可能1年內再辦婚宴,但當下擔心拖到90天內要另付違約金,因此心生畏懼簽下切結。
阮昭雄則說,依衛福部訂定的「訂席外燴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90天前解除婚宴,應全數退訂,但業者不僅不退訂,契約還未規定業者違約如何處理,將消費者玩弄於股掌間。阮昭雄還指出,北市消保官室去年接獲9件婚宴退訂爭議,維多麗亞酒店就佔了4件,今年至今有14件中維多麗亞酒店佔5件,可見是累犯,要求官方介入調查,維護消費者權益。
北市衛生局官員表示,訂席外燴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不具強制力,維多麗亞酒店與消費者的訂席合約中未載明90天前退訂可返還訂金,與範本不一致,因此已進入消費爭議協調。
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依《民法》規定,若退訂可歸責於消費者,可沒收訂金,衛福部制定的範本僅參考用,不具強制力,因此無法依消保法保護消費者,但若業者自訂的契約若違反衡平原則,消保官室仍可公佈消費訊息以供消費者參考。
維多麗亞酒店宴會部陳協理受訪表示,一般婚宴都在半年前訂席,95天前取消「很難再銷售出去」;至於延期的訂金能否轉做飯店內其他消費?她表示要再與公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