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騎三輪車拖狗...留下兩條蜿蜒血腳印 開車母女狂叭他停車

▲隨着車速越來越快,狗狗一邊跑一邊跌倒,地上留下兩條血跡。(圖/網友蔣禎皓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下同。)

(19:37更新)目前狗狗已看醫生傷口包紮完成。根據蔣禎皓轉述,伯伯澄清狗狗是自己掉下去的,礙於當時戴着安全帽沒聽到叫聲,再加上後面有車子喇叭,以爲要讓路於是越騎越快,被攔車才知道狀況。同時伯伯也提到,這隻狗狗是他從路邊撿回來的流浪狗,自己也養了非常多浪浪,「大家都知道我對狗很好,很照顧他們。」看到寶貝受傷,現在也很難過。(點此看後續報導

寵物小組/採訪報導

花蓮北埔華興街10日出現一名阿伯騎着三輪車車尾後面拖着一條狗,可憐的汪汪跑到腳掌流血受傷,路上留下兩條蜿蜒的血腳印,這麼驚悚的行徑被後方網友蔣禎皓所錄下,她與開車的媽媽不停狂按喇叭,示意阿伯停車。

蔣禎皓表示,停紅綠燈時往旁邊一看,看見一隻狗狗喘着氣、大喘特喘那種,原本想說直走,但還是覺得要右轉小巷子跟阿伯說一下,按了喇叭之後,阿伯越騎越快,狗狗不停在後面奔跑也不停跌倒,跑到最後腳都出血,心想「不知道遇到牠之前已經跑了多久?」。

▲網友看着阿伯把狗抱上車後才離去。

後來阿伯終於停車,蔣禎皓向他提醒「狗狗被拖着跑...腳都流血了」,這時阿伯才把狗狗抱起來,並罵「狗狗不乖」。蔣禎皓也說,「我是看着主人把狗抱上車才離開,當下看到真的超生氣!但也不清楚是不是狗狗自己跳下來。當時只想讓阿伯知道,他這樣子很不好。」

蔣禎皓目測阿伯經濟狀況似乎不太好,打算先來找狗狗,並幫忙帶去看醫生,擔心傷口未處理好,會有感染等狀況,同時蔣也提到,住在北埔的網友們有開始幫忙留意狗狗的蹤影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或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以上情形可處15000-75000元罰鍰。故意再犯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影片(危險動作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