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清明節偷8元橘子被抓 下場出爐

▲橘子示意圖。(圖/翻攝PEXELS)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桃園1名將近70歲的戴姓阿嬤,今年清明節當天在楊梅一家水果攤偷了一顆橘子,最後老闆發現報警,最後判處阿嬤需罰1000元新臺幣、緩刑2年、參加一場法治教育課程,

根據判決書指出,戴姓阿嬤在今年清明節上午,在桃園市楊梅區某家水果攤,偷走一顆價值8元的橘子,老闆巡視後發現衝出店外阻攔報警,員警獲報後帶回偵訊。阿嬤自述,因爲生病沒吃東西就外出,所以纔會偷橘子。

儘管後來阿嬤把橘子歸還老闆,但法官認爲阿嬤沒以正當方式獲取他人財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考量阿嬤飯後坦承犯行、動機,事後也歸還,審酌阿嬤財務狀況、橘子價值等條件,依竊盜罪判罰阿嬤1000元,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1年內,參加1場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