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堂鹹粥怨開發票 國稅局曝門檻 再小的店都要

阿堂鹹粥因單價漲到260元,引起網路熱烈討論。(資料照)

阿堂鹹粥從一碗200元漲到260元,引發網路熱議。有網友在PTT發文「阿堂鹹粥爲什麼不主動開發票」,質疑店家漏開,消費者必須主動索取才有。南區國稅局指出,月營業額達20萬元以上就得開發票,國華街排隊名店「富盛號」碗粿,去年底經輔導後也開始開發票。

南區國稅局表示,臺南很多排隊名店受到民衆喜愛,相對的「關心」目光也多,不少客人認爲店家生意好卻不開發票,覺得不合理就向國稅局反映、檢舉。國稅局一開始會派員稽查,評估營業額達到開發票的門檻,就會覈定、輔導,多數店家一開始都會抗拒,但後來配合度都很高。

國稅局證實,近來民衆反映漏開發票的阿堂鹹粥,曾於2017年因漏開發票遭停業2次,第一次7天、第二次14天;近期也會再派員稽查,若1年內被查到3次沒開發票,依規定可處罰停業2至6個月。

國稅局解釋,臺南很多小吃符合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規定,舉例來說,賣豆漿、冰、麪食等業者,因歸屬於「沒那麼方便開發票」的特殊情形,經衡酌實際營業狀況,即使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也可免開發票,但每月仍要繳1%營業稅。

但業者如果規模大到使用電子點餐、行動支付等,代表它有能力開發票,也會覈定須開發票。至於生意好的夜市攤販,因屬流動性質,不列入開發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