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高院裁決冷凍胚胎視同「兒童」 銷毀恐面臨刑責
圖爲在佛州麥爾茲堡一個生育診所裡的冷凍胚胎。(美聯社)
在支持或反對墮胎的討論中,一個人的生命應該從何時算起,向來是核心話題。阿拉巴馬州高等法院(Alabama Supreme Court)上週做出前所未見的判決指出,冷凍胚胎(frozen embryos)視同「兒童」(children),銷燬冷凍胚胎將面臨追究刑責。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墮胎權倡議人士分析,阿拉巴馬州這項裁決讓俗稱試管嬰兒的體外人工受孕(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面臨威脅,影響每年數十萬使用這項技術協助受孕的民衆。
保守派組織「懷孕正義」(Pregnancy Justice)指出,全美至少11州的州法從寬認定生命起源,從卵子受精開始視爲人類生命開始。
報導指出,阿拉巴馬州這起官司的主要爭議在於,若不小心破壞或銷燬他人的冷凍胚胎,是否將面臨過失致死(wrongful death)訴訟。
阿拉巴馬州高等法院裁定,該州的州法一貫立場爲「尚未出世的孩子」(unborn children)也是「兒童」,「未成年人士過失致死法」(Wrongful Death of a Minor Act)對嬰兒的保護,同樣適用於冷凍胚胎。
反墮胎組織與國會議員過去曾經嘗試推動立法,讓銷燬冷凍胚胎變成非法行爲,但全美各州高等法院都不曾做出像阿拉巴馬州一樣的判例。堪薩斯州曾有禁止銷燬冷凍胚胎的提案在州議會推出,不過在委員會討論階段便宣告失敗。
人類生命從何時開始的認定,也涉及稅務法規。喬治亞州的州法便將妊娠六週視爲「尚未出世的孩子」,喬治亞州的納稅人在報稅時可以列爲「被撫養人」(dependent)。
阿拉巴馬州高等法院上週裁定,冷凍胚胎視同「兒童」,銷燬冷凍胚胎將面臨追究刑責。(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