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提高公積金租房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提取上限2.7萬元/年

安徽池州。視覺中國 資料圖

據微信公衆號“池州市人民政府發佈”消息,10月24日,安徽省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支持力度。繳存職工家庭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年提取金額上限由14400元/年調整爲18000元/年,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金額上限上調至27000元/年。其中,新市民、青年人辦理租賃合同網籤備案的,每戶家庭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時,池州市還將優化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取消本市原高層次人才、新引進人才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需滿足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限制,其他貸款政策不變。

提高退役軍人貸款額度認定標準。退役軍人在本市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憑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原有可貸額度基礎上上調10萬元,最高不超過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

文件還要求,調整組合貸款還款提取規定。借款人在正常還款無逾期的情況下,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餘額用於結清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中商業部分,不限還款順序。

延續實施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延續實行《池州市恢復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