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租房提取限額提高至900元

6月21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分別針對繳存單位、公積金貸款人以及租房者提出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滿後進行補繳。緩繳期間,職工繳存時間連續計算,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覈實後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繳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無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限額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繼續按照《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