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學教師被控殺害女學生案將於11月20日宣判
(原標題:安徽工程大學教師被控殺害女學生案將於11月20日宣判)
原標題:安徽工程大學教師被控殺害女學生案將於11月20日宣判
新京報訊(記者 彭衝)11月17日晚,新京報記者獲悉,安徽工程大學教師被控殺害女學生案,將於11月20日15時30分在安徽蕪湖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
11月17日晚,被害人涵涵的代理律師樊顒告訴新京報記者,今天他接到了法院的電話通知,該案將於20日宣判。樊顒稱,11月20日15時30分,安徽蕪湖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宣讀判決書,“此次開庭不會再對案件進行審理,會直接宣讀判決書。按要求,被告人郭某牛將出庭,我和被害人涵涵家屬也將出庭。”
樊顒還透露,此次開庭宣判不對外公開、不允許旁聽,宣判過程或將持續15分鐘左右,最長不會超過半小時。
涵涵的母親謝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也已從法院處得知案件將宣判的消息,自己將會出庭。謝女士表示,自己一直的訴求是“判他(郭某牛)死刑並立即執行”。
新京報此前報道,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被害人涵涵系安徽工程大學2018級學生,2019年上半年郭某牛任其馬克思主義原理課程老師。4月初,兩人成爲情侶。後雙方因感情不和,於2019年6月30日分手。
此後,郭某牛希望與涵涵複合未果,2019年9月19日15時35分(安徽工程大學校園視頻監控器時間),郭某牛攜帶一把匕首在校園內等待涵涵下課,16時26分尾隨其至學校小北門外,涵涵欲坐出租車離開擺脫糾纏,見郭某牛追來,便向馬路(神山路)對面跑去,郭某牛追至馬路中間持匕首向涵涵頸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連刺數十刀。
公安民警接羣衆報警,到達案發現場將自殺未遂的郭某牛控制,涵涵送醫搶救無效死亡。2020年3月3日,郭某牛以故意殺人罪被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10月30日9時30分,案件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過程持續三個半小時,法院並未當庭宣判。樊顒透露,在庭審中,被告人郭某牛做出否認指控的辯解,拒不承認故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