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安徽一女護士見男網友引發的悲劇

隨着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絡融入了千家萬戶,成爲了交友,聊天日常所需,人們在網絡上暢所欲言,結交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但是網絡也是一把雙刃劍,充斥着虛假信息;安徽一女護士與19歲男網友初次見面,直奔賓館,事後崩潰報警。

李麗蓮,時年32歲,在安徽某醫院工作,是一名女護士。

李麗蓮是護士,丈夫經商,兩人收入雖然穩定,但是聚少離多,不是李麗蓮工作忙,就是丈夫出差;此時又正值網絡發展時期,每一個年輕人都在追逐潮流;李麗蓮有時無聊也註冊了一個社交號。

都說社會是一個大染缸,網絡世界更是相當複雜,但網絡又有着自己的魅力,李麗蓮接觸了幾次便愛上了上網聊天;這一愛好也給她帶來了一生傷痛;通過網絡,32歲的李麗蓮認識了19歲的林風。

林風風趣幽默,總能找到各種各樣的話題逗她開心,兩人在網絡上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認識林風不久,他就開始打探李麗蓮的年齡、職業、還有照片,多次提出開視頻的要求;李麗蓮人長得豔麗漂亮,雖然生過一個孩子,但身體保持的較好,她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年輕一點。

她謊稱自己只有27歲,並上傳了一張照片,林風並不在意她的年齡,只是覺得她非常漂亮,兩人也交換了照片,李麗蓮定睛一看,林風是一個帥小夥;互換照片後,兩人的聯絡相對頻繁了起來。

丈夫有時看她總是盯着電腦傻笑,以爲她沉迷網絡,還叮囑她多照顧孩子,少玩網絡遊戲;李麗蓮的冷漠態度讓他起了疑心,他偷偷查看了聊天記錄,雖說沒有大尺度露骨聊天,但也曖昧不清。

在丈夫的質問下,她堅稱自己沒有外遇,只是跟幾個朋友聊聊天;因爲這件事兩個人也沒少吵架。

2005年1月20日李麗蓮因爲晚接孩子又遭到了丈夫的指責,心情非常鬱悶,她將這件事告訴了林風,尋求安慰,林風邀請她來南京遊玩散散心。處在氣頭上的李麗蓮連夜買了一張火車票。

1月21日李麗蓮見到了男網友林風,他確實是一個帥氣小夥,說話也很沉穩,初次見面,李麗蓮對他的第一印象還不錯;與林風一塊來的還有兩名男孩,他們的年齡看上去比較小。

或許是年齡上的差距,李麗蓮對三個男孩放鬆了警惕,跟着他們在城裡面遊玩了一會兒;林風見李麗蓮累了,提出去賓館休息一下,順便吃個飯,李麗蓮確實有些累了,也同意這個提議。

林風與另外兩名男孩對視一笑,說了幾句方言,幾人臉上滿是掩飾不住的笑意,李麗蓮還以爲他們聊了什麼開心的事,特意問了一句,林風敷衍了幾句,還誇她很漂亮,穿着打扮都很潮流。

三人將李麗蓮帶到賓館,又買來了午飯和啤酒。

四個人喝了幾杯,天南海北的閒聊了一番,李麗蓮一邊給他們倒酒,一邊勸他們年齡小少喝一點;一杯接着一杯,李麗蓮有些喝醉了,林風見狀,當即提出想跟李麗蓮發生X關係。

李麗蓮還以爲他們在開玩笑,然而當三人拿出小刀,她才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李麗蓮怕三人傷害她,也不敢反抗,林風實施完犯罪後,另外一名男孩又強行和李麗蓮發生了關係,第三名男孩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三人一直“折騰”到晚上這才放她離開,受到驚嚇的李麗蓮沒有立即報警,她找到了一位朋友,哭了整整一夜;她怕丟人,也怕丈夫知道,但是不報警,肯定還會有更多無辜的女孩受害。

李麗蓮考慮的整整一晚上,第二天才給父母打了電話,在父母的陪同下三人前往警局報案。林風和另外兩個人被抓獲歸案,根據警方覈查的信息,三名犯罪嫌疑人,除林風外,另外兩人均爲未成年人。

根據《刑法》規定:違背被害人意願,採取暴力、脅迫或傷害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係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經查,林風約到李麗蓮後,便跟另外兩人預謀作案,提前準備了犯罪過程中用的刀具,並在李麗蓮拒絕發生關係後,採取威逼、脅迫等方式強行實施犯罪,另外兩人先後實施犯罪,其中一人未遂,三人的行爲構成LJ行爲。

在QJ罪的相關規定中,二人以上LJ的爲情節嚴重行爲。

在本案中,林風爲成年人,承擔完全刑事責任,但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屬於未成年人。

根據規定: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犯QJ罪,構成犯罪,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由於本案年代較遠,又涉及未成年人,此案結果並沒有公開,但三人肯定都得到了嚴厲的懲罰。

李麗蓮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然而不甘於空虛,將自己的情感寄託於網絡;甚至在不瞭解林風的情況下赴約,最終釀成了這樁悲劇。

網絡便利了生活,但也讓不法分子看到了其中的“利益”,他們利用網絡的虛假性實施着犯罪,網絡詐騙案例層出不窮;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是會提醒每個人防人之心不可無,網絡更是森羅萬象,應該更需要謹慎而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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