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挺憲8判決? 廖福特:廢死應分二階段 現處限縮嚴謹範圍

立法院全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審議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人事同意權。記者/林伯東攝影

立法院全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審議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劉靜怡人事同意權案。廖福特表示,以目前臺灣社會有非常多民衆支持死刑,關於廢死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限縮到嚴謹的範圍,下一階段邁向廢除死刑;臺灣社會處於第一個階段,未來在第二個階段,可透過社會討論來邁進。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表示,廖福特曾擔任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執行委員、逐步推動廢死小組成員,長期以來立場支持廢死,憲判字8號出來後,現在仍堅定支持廢死?

廖福特迴應,憲判字第8號,要求死刑限縮最嚴重的犯罪,經過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最嚴重犯罪應該限縮於故意殺人的部分。在社會發生不幸事件,特別是嚴重犯罪,應該處罰加害者;另一方面,要建構被害人及家屬保護援助制度,現有的犯罪被害人制度要加強。

憲法法庭在今年9月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司法院憲法法庭12位大法官宣告「死刑部分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墊高了判處死刑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