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專欄-美國直接上市制度之初探
源自瑞典的全球頂尖串流音樂服務廠商Spotify,提供音樂串流服務、結合音樂社羣及電臺推薦等服務,在全球市場中擁有破億用戶,其中將近一半用戶爲付費使用者。
Spotify於西元(下同)2018年4月3日以股碼SPOT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下稱「紐交所」)掛牌上市,原先紐交所爲Spotify股份所定的參考價格爲每股132美元,然SPOT當日開盤價格爲每股165.9美元,約高於紐交所所定參考價格25.7%;後雖漸漸震盪走低,以每股149.01美元收盤,但仍高於紐交所參考價格12.9%。在Spotify所採行的「直接上市」模式下,Spotify既有股東得立刻享受到4月3日收盤的價格利益,而不受傳統IPO(即首次公開發行)直接掛牌閉鎖期間之限制。
所謂直接上市制度,係指公司不經由初級市場發行新股,而直接在次級市場出賣老股的機制。由於在美國辦理首次公開發行的成本十分高昂,近年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爲了增加國際競爭力,針對各種不同型態公司之募資和上市需求,設計各種去費用化的機制,其中,直接上市制度即係爲降低承銷費用所設計。由於免去首次發行新股的程序,直接上市減少許多傳統掛牌上市應支出的成本,提供公司股東另一種得以上市交易、出脫持股之途徑,間接提高企業上市掛牌之意願。
美國證券法規本即允許申請上市公司不發行新股,直接以老股買賣,直接上市亦爲紐交所原即存在之制度。然而,近十年來申請直接上市之公司,均選擇於納斯達克直接上市。究其原因,可能是納斯達克所規定之門檻相較紐交所寬鬆且彈性。爲與納斯達克競爭,紐交所遂於2018年修正其上市規則和手冊,希望能爭取更多像Spotify一樣的獨角獸新創公司前來上市。
在直接上市制度的架構下,公司不需發行新股,可以直接賣老股、不經承銷,直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該公司原有股東,如員工或初期投資者,可以經由直接上市管道,在證券交易市場自由轉讓手中持股。對於無募集資金需求,卻希望股份能有更大流動性的公司而言,直接上市提供比首次公開發行更實用的替代方案。透過直接上市,公司原有股東不受首次公開發行中,關於禁止轉讓期間之限制,可立即在證券交易市場自由買賣老股,且因不發行新股,故可避免股權稀釋問題,並得省下高額承銷費用,進而減少上市成本。
然而,也由於直接上市流程中,並無承銷商參與其中,導致直接上市少了典型首次公開發行的價格發現機制,其股份價格將交由市場直接決定,且交易者爲老股,而非發行新股,故就公司本身而言,並無透過證券市場取得資本之效益。
總體而言,直接上市制度爲申請上市企業節省高額承銷費用,截至今日,美國二大證券交易所(即紐交所與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皆已修正其上市規則,欲賦予直接上市制度更多彈性空間,未來,採行直接上市制度上市勢將成爲潮流。相較之下,我國現行申請登錄二大主板市場(即上市與上櫃),均有強制發行新股、強制股權分散之規定;登錄主板市場前,更有須強制登錄興櫃六個月之相關輔導程序。我國上市制度顯與美國法制有極大的不同,直接上市制度是否值得引入,尚待進一步關注與討論。(本文作者爲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