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指高虹安否認貪污是人渣? 錢康明一句話引聯想
新竹市長高虹安(左)、前新竹市文化局長錢康明(右)。(合成圖/中時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遭起訴,臺北地方法院昨(11)日首次傳喚她出庭,高在法庭上則不斷強調沒有犯罪。而曾在卸任後爆料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干政秘辛的前新竹市文化局長錢康明,昨一番「『法律』只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個人標榜自己遵紀守法,這個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的說法,引發外界聯想。
高虹安遭控在2020年至2022年立委期間,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繳回,共挪用46萬30元公款,成爲辦公室的「零用金」,高的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日前出庭應訊時都已認罪,但前公關主任王鬱文不認罪。
北院昨首度傳訊高虹安,高也帶着2大箱的相關資料出庭,並提到公費助理的加班費及酬金都有相關證據佐證,沒有挪用公費。高虹安強調,零用金制度是黃惠玟以其過去在李俊俋立委辦公室服務的經驗,在善意提議下,纔在她辦公室「沿用」。
值得注意的是,錢康明在高虹安爲貪污案出庭當天,於臉書貼出新竹市府對於「寡婦樓」都更案爭議的迴應新聞稿,當中提到,「市府依中央立法精神,合法合規審覈都更案,呼籲有心人士切勿以訛傳訛,害市府聲譽」,錢對此表示,他聽到一句有意思的話,「『法律』只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個人標榜自己遵紀守法,這個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錢雖未點名,卻被認爲是在暗諷高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