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家屬准假15天遭議 人事總處:新法增人爲意外
八仙塵爆意外至今,仍有超過200人在加護病房觀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6日表示,傷患直系親屬或配偶爲公教,可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准假15天並領全薪,引發網友質疑法律適用性。人事總處指出,新修正的「天然災害停班辦法」爲6月29日修正,新增第17條之1非天然災害,但尚未更新至全國法規資料庫。
網友質疑八仙塵爆竟歸類爲「天然災害」,不過新修正辦法指出,「爲利各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於面臨人爲及意外等非天然災害之停止上班及上課相關規範有所準據,爰增列依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二目所列之非天然災害,及核子事故以及其他人爲或意外災害之準用規定」。
▲人事行政總處公告6月29日新修法內容。(圖/取自人事行政總處)
包含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都屬於《災害防救法》規定的人爲或意外災害。
此外,八仙傷患家屬可再請7天家庭照顧假、前5天支領全薪,其實一般勞工也有家庭照顧假。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受僱者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最長可請7天。
▲全國法規資料庫尚未更新「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新法。(圖/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