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房地合一稅降至28萬 臺屋楊佩蓉展現專業暖助弱勢

臺灣房屋楊梅四維直營店店長楊佩蓉(如圖)「把客戶的問題當自己的事」,成功協助節稅,連國稅局承辦人員都表示,從沒看過仲介這麼熱心,以後買房也要找她。(臺灣房屋提供/王莫昀臺北傳真)

房地合一稅制看似簡單,一旦牽涉到繼承或贈與就讓許多人陷入誤解,甚至不小心就得繳交高額稅金。中壢一名陳姓外籍配偶爲兒子出售繼承房產,幫她賣房的同行房仲僅告知她要繳高達一百多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卻沒人幫助不識字的她處理賣房後續事宜,更不知道還有節稅方法。幸好在醫院社工協助下,找到同爲社工出身的臺灣房屋楊梅四維直營店店長楊佩蓉,在楊佩蓉協助下,最後只需繳28萬,省了許多不必要的支出。

看見楊佩蓉「把客戶的問題當自己的事」,連國稅局承辦人員都說,「從沒看過仲介這麼熱心,以後買房也要找你」。

常見錯誤一:繼承成本非購屋成本

陳姓外配因同居人過世,房子由兩人共同生下的兩歲兒子繼承,因想離開傷心地,陳女將房屋委託一位房仲以490萬元售出。因該物件是繼承人父親在107年以270萬元取得,兒子於110年繼承,112年售出,適用房地合一稅,仲介僅告訴她稅金就是以售價減成本去課稅,讓她誤以爲用490萬減270萬,但事實上成本應依照遺產覈定價額爲95萬元計算,並非以購屋金額作爲成本,這是第一個常見認知錯誤。

常見錯誤二:貸款金額並非全數可扣除

陳女在交易過程中因不識字,希望能找可信任又專業的人幫忙,經醫院志工介紹楊佩蓉請她陪同處理,當楊佩蓉詢問陳女該物件當初是否有貸款,陳女纔想起同居人購屋時有貸款180萬元,而貸款餘額是以繼承當下的貸款餘額計算,因前兩年他們只付利息,餘額仍欠180萬元。楊佩蓉提醒,許多人常犯的第二種錯誤,會認爲成本計算方式爲:售價490萬元-遺產覈定價額95萬元-剩餘貸款180萬元,但她強調,「繼承負債同時也繼承財產,剩餘貸款要扣除遺產覈定價額相互抵銷」,因此180萬應扣除遺產覈定價額95萬,只能認定85萬爲房貸餘額,填寫在取得房屋土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的必要費用,所以正確的成本計算方式爲:490萬元-95萬元-(180萬元-95萬元)=310萬元,再乘以35%(自107年持有),應繳108.5萬元房地合一稅。

陳女面對各家房仲告知她不同答案感到無助與茫然,甚至還求神問卜,楊佩蓉建議「問國稅局最準」,楊佩蓉多次載她到國稅局,耐心的逐字逐句念給不識字的陳女聽,以淺顯易懂的語言讓她清楚明白,在國稅局承辦人員協助下,楊佩蓉仔細的爲陳女填妥各類文件,跑上跑下影印繳交資料,稅務人員看到她們跑了那麼多趟,說陳女「真是遇到好仲介」,還跟楊佩蓉要了名片,以後買房都要找她。

因陳女帶着幼子仍須找尋新家,楊佩蓉建議陳女可把握重購退稅節稅,「若一買一賣在同一個月內移轉不用先繳稅,直接可以扣抵補差額。」楊佩蓉補充,以小換大不用繳,以大換小隻需按比例退,繳差額即可,因此一個月內就幫陳女以360萬元購入新住所,可重購退稅79萬。本來陳女應繳房地合一稅108.5萬,扣掉退稅79萬,陳女只要付28萬多元,就歡喜的帶兒子入住新家。

看多了苦痛 能付出代表幸福

楊佩蓉指出,專業的房仲不只要能給予客戶精確的回答,更應提供建議方案,讓客戶有選擇的機會,這纔是專業的不可取代性。經常因公益善舉躍上媒體版面,在中壢「戴口罩都常被認出」,楊佩蓉認爲,「能幫助人是幸福的,代表我有能力才能付出。」任職臺灣房屋以前,長年在教養院當特教老師照顧弱勢院童,也在醫院擔任多年志工,看盡了生老病死苦,她感嘆,「社會這麼多辛苦的人,看到他們我更覺得自己比一般人幸運,我不用從自己身上經歷這些病老痛,自己更懂得知足常樂」。

在臺灣房屋已18年的她,每次成交房屋,都捐出至少十分之一的收入給慈善機構,至今已捐出上千萬元。「能出錢出力其實是一種幸福!很感恩臺灣房屋照顧這麼多人,讓我有能力幫助別人,因爲做愛心也需要收入。我很認同公司持續進行ESG+,植樹造林減碳,服務面向早已從客戶擴及全人類,我與公司有相同目標,能以實際行動幫助人,代表我們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