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名琴刮損爭議 法院認證瑕疵在先家長解約有理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市仁愛國中蕭姓學生2016年爲了參加比賽,向學校外聘教師的NSO第二小提琴陳偉泓借琴,卻因不慎刮壞琴面洽商以130萬元買琴,事後蕭家轉賣發現琴面原本就有瑕疵,拒付20萬元尾款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爲2013年真品鑑定時,就已發現琴面裂痕瑕疵且檢損音質價值,判決蕭家解約合法定讞。

判決指出,蕭男兒子就讀北市仁愛國中音樂班時,因參加2016年新秀比賽演奏需求向指導教授陳偉泓商借Natale NOVELLI 1966年制小提琴,未料兒子不慎將琴弓碰傷了琴身右側的F孔附近面板,陳偉泓聲稱送回義大利修復須20萬元,且已減損小提琴價值,要求蕭家買下。

事後蕭家因經濟不佳想要轉賣這把百萬名琴,未料鑑價時意外發現小提琴內部早有修補裂痕,價值更腰斬僅剩50至60萬元,已付110萬元購琴款的蕭家不願支付尾款,遭陳偉泓向新北地院提告求償。

新北地院簡易庭一審認爲,依據陳偉泓對小提琴熟悉程度及演奏經驗,尚且不能發現這把小提琴之面板裂痕,蕭姓學生家長若無專業協助或將小提琴送請專業人士詳細檢查,更無可能發現面板裂痕此瑕疵,並據此認定蕭家解約合法。

陳偉泓部福向新北地院提起上訴,合議庭維持見解,判決陳偉泓不能追討20萬元尾款確定。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