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失信“枷鎖”,她終於搬進新家

“我搬新家啦!要不是檢察機關促成和解,我恐怕到現在都還是失信被執行人,更別提貸款買房了!”今年5月1日一大早,江蘇省灌雲縣檢察院檢察官李慧兵就接到當事人張某從重慶打來的電話。

2012年底,張某與孫某離婚後,從灌雲縣回到老家重慶。2022年,張某打算在重慶買房,到銀行辦理貸款時卻被告知自己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一頭霧水的張某查詢徵信等情況後才得知,自己被扯進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而“罪魁禍首”竟是自己的前夫孫某。

原來,2013年4月20日,孫某與朋友屠某、王某以聯保小組成員身份與灌雲縣某銀行簽訂了小額貸款聯保協議,約定聯保小組任一成員自願爲銀行向其他成員發放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3人分別與銀行簽訂6萬元至8萬元不等的小額聯保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一年,同時約定了年利率、還款方式及逾期罰息等細則。孫某、屠某、王某的配偶也簽訂書面承諾,爲各自配偶的借款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和聯保小組連帶責任。

借款期限到了之後,屠某、王某均按合同約定完成還款,而孫某卻因欠銀行錢款未還被訴至法院。2015年9月28日,灌雲縣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決孫某及其配偶張某向銀行償還本金4萬餘元及利息、罰息,屠某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由於張某已於孫某借款一事發生前就與孫某離了婚,隨後定居重慶,法院送達的開庭傳票、判決書等法律文書均被孫某簽收,而張某絲毫不知自己身上“背了一個案子”,更不知自己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

“我跟他早就離婚了,離婚後我一直在重慶生活。共同還款承諾書上的名字怎麼可能是我籤的?手印也不是我按的!”得知事情原委的張某氣憤地說。

在與銀行方溝通無果、向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後,2023年4月7日,張某向灌雲縣檢察院申請監督。

“該案爭議的焦點就在於,共同還款承諾書上的簽名是否爲張某本人所籤。”受理該案後,灌雲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李慧兵敏銳地找出辦理案件的關鍵點,第一時間調取了案件卷宗,將銀行提供的小額貸款聯保協議共同還款承諾書上張某名字與其本人簽名進行了對比,發現字跡明顯不一致。隨後,李慧兵又前往銀行調取該筆借款涉及的原始資料,依然無法確定簽名及手印是否爲張某所籤、所按。“必須由專業的鑑定機構出具鑑定意見。”李慧兵提出。

雖然找到了解決案件焦點問題的突破口,但李慧兵依然沒有放棄和解的希望。他多次與孫某溝通,勸告孫某積極歸還借款,並聽取銀行方的意見,引導銀行和解協商,化解矛盾。

2023年4月20日,就在張某準備前往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筆跡鑑定前夕,李慧兵收到了孫某表示願意償還剩餘借款的消息,銀行方面也表達了和解的意願。考慮到張某遠在重慶,如果走訴訟路徑的話,來回交通及時間成本較高,本着促使矛盾糾紛公平、公正解決的目的,在徵得張某同意的情況下,灌雲縣檢察院提出了民事和解方案,並於2023年5月組織召開聽證會,張某委託律師參加。

經檢察機關釋法說理,銀行與張某當場達成民事和解協議,銀行方面表示不再追究張某的還款責任,張某也同意撤回監督申請。

不久,擺脫失信“枷鎖”的張某成功申請到了住房貸款。經過裝修及通風,張某已於近日正式搬進新家。

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