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嚴重違規3次回訓制度上路 首批召回6名高風險遊覽車駕駛
交通部公路局規畫半年內有3次以上嚴重違規的高風險遊覽車駕駛回訓機制。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大型車事故頻傳,今年上半年已有339件遊覽車事故,釀10人死亡、463人受傷。交通部公路局規畫半年內有3次以上嚴重違規的高風險遊覽車駕駛回訓機制,項目包括闖紅燈、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及超速等,首批已召回6家業者、6人回訓。
疫後遊覽車使用需求增,也連帶增加事故件數。光是去年在國道、太平山、雪隧等地,就發生多起遊覽車嚴重事故,其中包括超速釀禍、車輛翻覆、追撞等,造成多人死傷,今年更發生康橋中學校車行經臺北市文山隧道時翻車。
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總計706件遊覽車事故,釀成997人死傷,創下7年新高,今年上半年已有339件遊覽車事故,釀10人死亡、463人受傷,恐再較去年創下新高。
公路局表示,針對6個月有3次以上嚴重違規的高風險遊覽車駕駛已規劃回訓機制,項目包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的超速項目及第53條闖紅燈3次以上者,課程內容包括交通法令、駕駛道德及肇事預防處理、車輛保養及高(快)速道路行駛要領等。
高風險遊覽車駕駛召回訓練8月上路,公路局說,以每季各月份回溯6個月,因此首批調訓名冊採計月份爲去年11月至今年6月,應召回訓練計有6家業者,應調訓人數爲6人。
對於召回訓練是否擴及到公車及客運駕駛實施?公路局表示,目前針對公路客運業實施多項管理措施,包括駕駛人每3年定期回訓、業者對所屬駕駛人每半年辦理1次以上自主行車安全教育訓練、透過動態系統掌握駕車工時狀況及超速狀況、駕駛人行車前進行酒測、公車評鑑、秘密客調查等,已有相當管理作爲。